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69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69號是於2003-07-29生效的國家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69號
  • 生效時間:2003年7月29日
  • 性質:國家法律法規
  •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3-07-29
【日期】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
【檔案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3年第69號
根據《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我局通過了對鈞瓷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現批准自即日起對鈞瓷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鈞瓷原產地域範圍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確定禹州市鈞瓷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範圍的函》(禹政[2002]64號)提出的地域範圍為準,即河南省禹州市所屬神後鎮、鴻暢鎮、淺井鄉、萇莊鄉、穎川辦事處、韓城辦事處、鈞台辦事處、夏都辦事處現轄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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