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我國人民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九條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2年第70號
- 性質:公告
發布單位
簡介
【發布日期】2002-08-01
【生效日期】2002-08-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2002年第70號
2002年7月7日,丹麥畜牧業和食品管理局對外宣布:丹麥Videbak的 Arinco公司2002年1月3日至2002年6月28日生產的嬰兒奶粉曾被包含油、潤滑劑油脂和細小鐵質微粒約0.5-0.75升的潤滑油污染,涉及產品為1110噸,Arinco公司已主動從市場上收回其產品。經證實,在中國銷售的受污染的嬰兒奶粉是Arinco公司在上述期間為美國雅培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培樂1嬰兒配方袋裝奶粉,黃色外包裝,批號87635X、87636X;培樂2較大嬰幼兒配方袋裝奶粉,粉色外包裝,批號85601YX、85602YX、86631YX、86632YX、86633YX。
為保障我國人民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九條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各地檢驗檢疫機構暫停辦理美國雅培製藥有限公司於2002年1月3日-6月28日丹麥生產的上述7個批號的嬰幼兒奶粉的報檢通關和相關檢驗檢疫手續,禁止其入境。
二、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美國雅培製藥有限公司丹麥生產的嬰幼兒奶粉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沒收處理。
三、各地檢驗檢疫機構要對已入境的上述奶粉展開調查,仍在倉儲、庫存的,立即封存,作退貨處理;已進入市場銷售的,作下架、召回處理;已銷售的,請購買者立即停止食用。
四、消費者如因食用奶粉引起不良反應等問題,請及時與當地檢驗檢疫部門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