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2年第130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2年第130號通過了對吉林長白山人參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現批准自即日起對吉林長白山人參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2-12-25
【生效日期】2002-12-2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2年第130號
根據《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我局通過了對吉林長白山人參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現批准自即日起對吉林長白山人參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吉林長白山人參原產地域範圍以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成立吉林長白山人參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報小組的復函》(吉政辦函〖2002〗25號)提出的地域範圍為準,為撫松縣、靖宇縣、長白朝鮮族自治縣、江源縣、通化縣、集安市、輝南縣、敦化市、安圖縣、汪清縣、琿春市、蛟河市、樺甸市、臨江市等14個縣(市)現轄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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