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1年第29號是2001-11-02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1-11-02
【生效日期】2001-11-0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2001年第29號
根據對法國蘋果果實輸華有害生物風險評估結果,經中法兩國檢驗檢疫部門協商,雙方於2000年10月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法蘭西共和國農業漁業部關於中國從法國輸入蘋果果實的植物檢疫衛生條件議定書》。鑒於至2001年10月,該議定書規定的有關要求已得到落實,從即日起,同意法國有關地區的蘋果果實按照議定書確定的檢疫條件輸華。
具體檢疫要求,請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