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3年第12號是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3-09-02
【生效日期】2003-09-0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2003年第8號公告公布了承擔強制性產品認證檢測任務的機構及其業務範圍,根據工作需要,現決定在此基礎上增加承擔強制性產品認證檢測任務的機構,同時對已指定的檢測機構的業務範圍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一、增加重慶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國家客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聯合體為承擔強制性產品認證檢測任務的機構。
指定業務範圍及對應的產品實施規則為:CNCA-02C-024機車產品、CNCA-02C-025機車發動機產品
二、調整北京尊冠信息技術產品質量檢驗認證有限公司(國家電子計算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檢測業務範圍:
增加指定業務範圍及對應的產品實施規則:CNCA-01C-020信息技術設備。原指定的其它業務範圍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