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徵集2014年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徵集2014年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的通知》是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2013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徵集2014年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13-11-21
概述
國衛辦科教函〔2013〕4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人口計生委(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人口計生委,委直屬有關單位、聯繫單位,有關社會團體:
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要求,我委將組織開展2014年度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徵集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徵集推薦獎項的類別和數量
推薦獎項類別包括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非科普類項目和科普類項目)。
各省(區、市)衛生廳局,人口計生委(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人口計生委負責推薦本地區申報項目,委直屬有關單位、聯繫單位負責推薦本單位申報項目。除中國醫學科學院、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外,其餘各地區、單位推薦項目不超過2項。
二、徵集條件
申請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相關規定,申報項目採用自願申報方式。申報的項目應當經過省級科技獎或科技部批准的社會力量設立的科技獎評選程式,並獲得二等獎以上獎勵。2012年以前被推薦申報國家科技獎,但在評審過程中落選的項目,可以再次申報。
三、具體要求
(一)申報項目應當認真填寫國家科技獎勵推薦書。《國家自然科學獎推薦書及填寫說明》(附屬檔案1)、《國家技術發明獎推薦書及填寫說明》(附屬檔案2)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及填寫說明》(附屬檔案3),可登錄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在科技教育司網頁下載相關內容。
(二)申報單位應當為法人單位,擬申報項目名稱、內容簡介、主要完成人、完成單位名單等應當進行公示,在無異議情況下將申報材料和公式結果證明一併報送推薦單位。
(三)申報項目材料要求客觀、準確,申請人及申報單位要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於材料填報不實的,實行一票否決,並對申報人信譽進行記錄。
(四)各推薦單位應當對申報項目進行誠信審查,並出具推薦證明。
(五)因2014年國家科技獎申報項目網上申報截止時間提前至1月份,請各推薦單位務必於2013年12月20日前將推薦項目材料寄至我委科技教育司,項目材料主要內容:
1.推薦書(含主要附屬檔案)一式3份,包括1份原件和2份複印件;同時以光碟形式報送電子版(WORD)材料。
2.申報單位出具的公示無異議證明原件。
3.推薦單位在誠信審查基礎上出具的同意推薦證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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