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應急隊伍

國家衛生應急隊伍是我國醫療衛生應急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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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根據辦法,國家衛生應急隊伍主要分為緊急醫學救援類、重大疫情醫療應急類、突發中毒事件處置類、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類、中醫應急醫療類、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類。

組成

國家衛生應急隊伍主要由衛生應急管理人員、醫療衛生專業人員、技術保障和後勤保障人員構成。應急管理和醫療衛生專業人員每隊30人以上,設隊長1名,副隊長2至3名,每支隊伍配30人以上的後備人員。

標準

辦法要求,緊急醫學救援類應滿足每天能開展20台損傷控制手術,每天能接診200名急診和門診患者,開設20張留觀病床,重點加強創傷處理能力;實現14天自我保障。
重大疫情醫療應急類應滿足每天能完成1000人次以上的實驗室檢測,每天能接診200名門診患者,具備5例以上重症傳染性疾病患者的緊急處置能力;具備隔離轉運能力和流行病學調查能力;能實現10天自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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