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菸草專賣局關於統一工商企業結賬時間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家菸草專賣局2003年7月14日發布的社會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菸草專賣局關於統一工商企業結賬時間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of the state tobacco monopoly administration on the relevant issues concerning the settlement of the unified business and commercial enterprises
- 發布單位:國家菸草專賣局
- 時間:2003
- 類別:社會檔案
- 文號:國煙辦【2003】399號
國煙辦【2003】3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大連、深圳市菸草專賣局(公司),各省級工業公司: 菸草行業工商企業結賬時間不統一,大部分省級公司未執行每月最後一天結賬的規定,有的在本省行業內結賬時間也不統一。這就造成了全行業統計口徑不一致,導致上報數據不準確,影響了全行業經濟運行的巨觀調控和整頓規範等工作的順利進行,也給超產瞞報、不規範經營等行為以可乘之機。為了準確、及時地反映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加大對捲菸體外循環的督查力度,國家局重申:各省級公司、各企業必須認真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2000年6月21日國務院發布)第三章第十九條關於企業年度結賬日為公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結賬日分別為公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最後一天的規定。
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菸草行業工商企業會計結賬時間一律統一為公曆年度每月的最後一天,並從2003年8月起工商企業上報7月份各類報表時統一執行。不論工業、商業環節,所有上報的統計數據均與會計核算的結算時間一致。統一工商企業結賬時間後,現要求上報國家局的統計報表時間不變,仍按現行統計報表制度規定執行,各單位要按時保質完成各類統計報表的上報任務。
二、要嚴格執行《統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局的有關規定,確保統計數據及時、準確上報。準確的統計數據是行業各級統計部門和統計人員的基本職責和重要任務,認真執行統一結賬時間的規定,必然會增加工作難度和強度,對此,各級領導幹部和統計人員要提前安排好有關工作,同時要保持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絕不允許編造虛假數據或授意篡改統計數據資料,堅決反對和制止在統計上的弄虛作假行為。要充分認識到統計是一種依法管理、依法統計的工作,要加強自我約束,提高數據的時效性和質量,為實現有效的行業巨觀調控和管理創造有利條件。
三、要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菸草行業的改革與發展,需要發揮統計工作的巨觀調控作用和監督職能。國家局為及時掌握全行業捲菸銷售、庫存等情況,建立了旬報制度。在各級領導的重視與支持和統計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各省級公司按時完成了旬報上報任務,體現了行業統計人員顧全大局、敬業愛崗、對工作認真負責的精神。這次強調統一結賬時間,而統計報表上報時間不變,會給基層企業統計工作帶來一定困難和壓力。請各級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要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配備專職統計人員,把此項工作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對統計工作存在的具體問題,請及時與國家局信息中心聯繫。
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