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能源行業監測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能源行業監測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是國家能源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8月0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能源行業監測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國能發規劃〔2018〕60號
  • 發布單位:國家能源局
  •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檔案全文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公司、陝西延長石油(集團)公司、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河南天冠企業集團公司、中興能源(內蒙古)公司、山東龍力生物科技公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能源預測預警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8〕2號),加強能源形勢監測分析和預測預警工作,我局自2015年開始實施《能源行業監測統計調查制度》(以下簡稱《統計調查制度》)。根據工作需要,我們對《統計調查制度》進行了修訂,已經國家統計局批准(國統制〔2018〕84號),現印發執行。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實施,嚴格按照《統計調查制度》的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做好各項統計數據報送工作。其中,表(四)(油氣2表)的報送單位,在填報上月“全國及各省區市天然氣月度供應情況”時,一併報送下月供應各省(區市)的預測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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