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股東亦稱政府股東。國家或地方各級政府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在股份制企業中為股權的體現者。國家股東一般是由國家、地方各級政府派出的代表來承擔。在中國,這些代表一般都參加股份制企業董事會或擔任董事長、經理。國家股東的權利有:在持有普通股的企業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按股份分配盈利;在公司經營失敗而宣告歇業或破產時分得剩餘財產;通過自己在企業中的代表對企業經營進行必要的調節、指導、檢查,促進國民經濟計畫的實現。在持有優先股的企業中,國家股東有優先獲得固定股息的權利。國家股東的責任有:當企業破產時,國家對公司債務要負有限責任;安排國有股份股利收益資金的使用,以使國家股份在股份制企業中的增殖;維護企業內部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認真貫徹國家的方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