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貿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經貿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意見
  • 發布單位:國家經貿委
  • 發布日期:2002-09-25
  • 生效日期:2002-09-25
頒布,正文,

頒布

【發布單位】國家經貿委
【發布文號】國經貿貿易[2002]709號
【發布日期】2002-09-25
【生效日期】2002-09-2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經貿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意見
(國經貿貿易[2002]7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經貿委,有關地方商委(行業辦),總工會(財貿工會):
中共中央印發的《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是提高中華民族整體素質,建立良好社會信用的基礎。我國商貿流通領域歷來就有以德經商、誠信為本的傳統美德。加強商業職業道德建設,有利於提高商貿流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水平,鞏固和擴大整頓與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在治本方面的成果,促進商貿流通行業在新形勢下健康發展。為進一步增強商貿流通行業廣大幹部職工參與職業道德建設的積極性,弘揚傳統商業美德,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商業信用體系,現就加強商業職業道德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正文


一、充分認識加強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重要意義
商貿流通行業是社會經濟活動的橋樑和紐帶,與人民民眾接觸最直接,與生產企業和中介服務組織聯繫最緊密,經營活動最頻繁、最開放,是推進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視窗。當前,社會信用、企業信用、商業信用、個人信用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少需要急待解決的問題,假冒偽劣、欺詐賄賂、偷稅漏稅、逃廢債務等擾亂市場秩序的現象仍很突出。因此,加強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任務既緊迫又艱巨,特別是在大力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新形勢下,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加強商業職業道德建設,是實踐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行動,是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人們的商業信用意識和職業道德水準,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市場秩序根本好轉的治本之策和必由之路。
我國已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面對新形勢,要進一步加大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力度,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法制建設與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逐步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主義道德體系,為融入經濟全球化創造良好的道德環境。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業信用已成為商業企業競爭取勝的必要條件,只有建立良好的商業信用,企業才能樹立好的形象,保持強大和持續的競爭力,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二、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按照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認真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以“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為基本道德規範,以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和建立良好商業信用體系為目標,大力倡導“守法、誠信、公平、敬業、服務”的商業職業道德準則,培養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商貿流通隊伍,努力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商業信用體系。
(二)主要任務。
通過加強職業觀念、職業態度、職業技能、職業紀律、職業作風、職業責任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升商貿流通行業職業道德水平;通過開展崗位培訓、崗位練兵、崗位成才等活動,提高商貿流通行業職工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的自覺性和積極性;通過倡導“守法、誠信、公平、敬業、服務”商業職業道德準則,引導商貿流通企業和職工樹立信譽第一、質量第一、服務第一、顧客第一的經營理念和服務意識;通過建立健全商業企業信用和職工個人的信用檔案體系,促進商業信用體系的形成和發展。
(三)原則。
加強商業職業道德建設,要堅持商業職業道德建設與公民道德建設基本規範要求相適應;堅持繼承傳統商業美德與弘揚時代精神相結合;堅持遵守法律法規與加強行業自律相統一;堅持把商業職業道德的一般要求與建立健全行業標準的特殊要求相結合;堅持商業職業道德建設與商業信用體系建設相配套;堅持商業職業道德教育與社會實踐相配合。既立足商品流通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又緊密結合行業自身特點和行業發展變化的趨勢,既注重現代流通發展的新要求,又結合傳統流通業的特點,既包括大型企業,又兼顧中小型企業,以誠實守信、杜絕假冒偽劣為核心內容,全面推動商業職業道德建設。
三、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主要內容
(一)守法。
遵守法律是商貿流通企業經營活動的基礎,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包括經營商品的質量、商品價格、廣告宣傳、經濟契約等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進行規範和約束。企業和職工要切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嚴格依法管理、依法經營,杜絕有法不依、違法經營的現象。
(二)誠信。
誠信是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核心內容。商貿流通企業要以“德、誠、信”為出發點,以“貨真價實、買賣公平”為經營原則,牢固樹立以德經商、以信興業、誠信為本的企業理念和價值觀,塑造奮發向上、與時俱進的企業精神。
(三)公平。
公平是企業經營的最基本要求,特別是商品的價格必須公平、合理,做到貨真價實,杜絕價格欺詐和缺斤少兩等不良行為。同行之間的競爭必須公平,不以非法或非道德手段來排擠、打擊、損害競爭對手或壟斷市場。選擇供貨渠道要重信譽、公正、透明,不暗箱操作,不歧視小規模供貨商,不向供貨商收取不合理費用,與供貨商必須建立正常的供貨關係,不與供貨商發生債務糾紛,做到貨到並驗收合格後,嚴格按照契約約定付款。
(四)敬業。
愛崗敬業是每個職工必須遵循的基本道德規範。要大力倡導敬業奉獻的職業精神,積極開展職業觀念、態度、技能、紀律、作風、責任等方面的教育,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念。通過開展崗位培訓、崗位練兵等活動,鼓勵職工爭當“文明職工”、“職業能手”、“服務明星”、“敬業標兵”,培養造就一批職業道德水平高、業務素質過硬的職工隊伍。
(五)服務。
服務是商貿流通企業經營活動的最終落腳點。商貿流通企業經營的宗旨是一切為了方便人民民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企業必須強化服務意識,不斷創新服務內容,提升服務質量。要大力倡導熱情服務、微笑服務、真誠服務,一切以消費者利益為出發點,想顧客所想,急顧客所急,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需求。對不同消費層次和消費水平的顧客要一視同仁,切實做到童叟無欺。要不斷完善服務設施和服務功能,為消費者創造快捷、舒適的購物環境。要結合市場變化的新特點,不斷擴大售後服務內容和完善售後服務體系,切實做到“包退、包換、包修”。
四、加強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措施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領導。
各地經貿流通主管部門、工會要把商業職業道德建設作為促進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經貿流通主管部門、工會的職業道德建設的領導責任制。制定切實可行的商業職業道德建設實施意見,建立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目標管理機制,通過嚴格的檢查、考核和獎勵制度,使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各項任務能夠有效地貫徹落實。
(二)加強合作,共同推動商業職業道德建設。
各地經貿流通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流通行業協會、流通企業開展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優勢,指導、支持他們進一步加強商業職業道德建設。流通行業協會,要結合行業自身特點,制定切合實際的包括企業行為規範、職工行為規範、服務規範等內容在內的職業道德規範,強化行業自律,建立責任追究制,對違規違法企業以及非道德的行為及時進行披露。流通企業是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主體,要把“以德治企,以德興業”作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環節,採取切實措施,制定規範的企業行為準則,逐步完善服務承諾制、社會公示制,積極接受職工、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進一步發揮工會組織作用,積極推動其參與商業職業道德建設。
工會組織要發揮自身的優勢和特點,積極開展職業道德規範、職業技能、文明用語及外語、法律等知識的教育,大力加強和推動職工崗位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達標創優、勞動競賽、技術比武”等活動,並使之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推動商業職業道德建設深入持久地開展。
(四)積極開展商業信用體系建設。
各地經貿流通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工會組織要以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建立良好商業信用為契機,全面推動商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企業不斷完善商業信用體系建設,從根本上規範商貿流通企業的信用行為。要從重點企業、重要部門、重要崗位入手,逐步建立起商業企業、職工個人的信用檔案,建立不良信用記錄製度和失信懲戒制度,建立科學的商業信用等級評定體系,逐步完善商業信用的認證和防範機制。
(五)培育典型,樹立品牌,以點帶面,不斷深化。
要進一步發揮全國“百城萬店無假貨”示範單位和地方示範單位在打假、防假、拒假和開展商業職業道德建設方面的作用,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充分發揮“青年文明號”、“職業道德雙十佳”等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典型示範作用。努力推進品牌服務、星級服務、誠信服務的深入開展,營造人人爭創品牌,爭當服務明星的良好氛圍。要大力培養、樹立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先進典型,及時總結、表彰在活動中湧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如文明職工、文明單位、崗位能手、職業道德標兵、服務品牌等,不斷擴大和深化商業職業道德建設的內涵,激勵職工做誠信人,辦誠信事。
(六)加強宣傳教育,為商業職業道德建設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要加強“守法、誠信、公平、敬業、服務”的職業道德準則的教育,廣泛開展“以德興商”活動,使“誠信”與企業的經營活動、職工的言行緊密聯繫起來。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大眾新聞媒體和各種宣傳陣地,大力宣傳商業職業道德建設活動中湧現出來的典型,為全行業開展活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加強輿論監督,批評、揭露錯誤及醜惡的道德行為,努力促進商業職業道德建設取得新成效,建立良好的商業信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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