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瀋陽調查隊

國家統計局瀋陽調查隊是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

根據國家統計局瀋陽調查隊職責,設立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管理處)
負責協調、管理本隊政務;承擔全隊性文字材料的撰寫工作,以及文秘、機要、政務信息、工作信息、會務、保密、檔案、督辦、文印、信訪、安全、消防、對外聯繫、接待、後勤服務、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管理本隊財務和財產;負責內部信息網站相關版面的更新和維護。
(二)綜合處
負責公布有關統計調查資料,開展全隊性統計分析研究及撰寫,編輯發行相關調查資料;負責全隊課題分析、經濟信息落實及完成情況的調度;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統計調查資料的共享與使用;評估審核重要統計數據;組織蒐集重大信息;組織開展統計調查科研工作;負責內部信息網站相關版面的更新和維護。
(三)居民收支調查處
負責組織實施城鎮、農村住戶調查,包括城鎮、農村住戶家庭基本情況、收入、支出、消費、投資、生產等調查,以及分析、信息的撰寫工作。組織開展城市居民生活質量評價調查,市民信心指數動態監測調查,民情民意抽樣調查,城市居民就業、住房、教育、文化娛樂及旅遊等專題調查。
(四)工業調查處
負責組織實施規模以下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等行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的調查;負責樣本企業成本費用調查和中小企業問卷調查,以及相關分析、信息的撰寫工作。
(五)服務業調查處(專項調查處)
負責組織實施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租賃業、商務服務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居民服務業、社會福利業、體育和娛樂業、其他服務業等有關服務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調查。負責國家、省總隊布置的各項專項調查;負責組織實施限額以下批發零售貿易、住宿和餐飲業調查;負責組織實施規模以下固定資產投資和資質以外建築業調查;負責開展本專業分析撰寫和信息研究工作。
(六)房地產業調查處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房地產價格調查及相關業務,包括全市新建住宅、新建商品住宅及二手住宅銷售價格調查、住宅租賃和物業服務價格調查、土地交易價格調查,並編制相關行業環比、同比、定基銷售價格指數,強化信息工作,深化房地產價格相關分析研究。
(七)生產投資價格調查處
負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價格調查,工業、農業產品與服務產品生產者價格調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動力等中間產品的購買者價格等調查。負責編制全市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和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以及相關專業信息研究、進度分析、課題撰寫等工作。
(八)消費價格調查處
負責組織實施居民消費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調查。包括建立CPI調查網路及檢查、研究、評估等系統;實施“價格調查應急機制”及價格“5日報制度”;跟蹤監測和掌握市場主要商品價格變動情況;測算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零售價格指數;完成其他相關臨時性專項調查。負責開展本專業課題、分析、信息的撰寫工作。
(九)農村調查處
負責組織實施農業生產調查和縣(市、區)、鄉鎮社會經濟情況統計調查。包括組織開展有關農村抽樣調查工作,實施農產量抽樣調查,對全市豬、牛、羊、禽等主要畜禽業生產監測調查;組織開展農村全面小康監測;開展《農村統計年鑑》編印發行工作;組織蒐集、調研和撰寫與“三農”有關的課題、分析和信息。
(十)統計監測處
負責組織實施工業企業採購經理人(PMI)統計調查,以及其他社會經濟監測調查;組織實施滿足國民經濟核算需要的其他抽樣調查。負責開展相關專業分析、信息撰寫等工作。
(十一)信息技術套用處(基礎工作管理處)
負責內部信息網站的建設及計算機網路的管理、維護和暢通,參與規劃和組織實施統計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提供數據處理、傳輸的技術支持與服務。負責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與普及工作,依法查處調查對象的統計違法案件;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負責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組織協調隊內各處涉及制度規定以外各種報表、調查的備案事項。
(十二)機關黨委(人事教育處、紀檢監察室)
負責本隊的黨建、黨群工作;負責本隊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統計、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和外事工作,以及人員錄用、考核、任免、調整、交流、工資等人事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機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對同級黨組織及其成員和領導幹部實行監督;協助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糾風工作;受理紀檢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和控告、申訴;開展黨委、人事、紀檢等對口專業的材料總結和撰寫工作;負責內部信息網站相關版面的更新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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