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永安調查隊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統計局永安調查隊
- 別名:永安市社會經濟調查隊
- 地位:國家統計局的派出機構
- 性質:參公事業單位
- 級別:正科級單位
-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1號
歷史淵源,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情況,其它事項,
歷史淵源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福建地區國家統計局市縣級調查隊組建方案的批覆》(國統字〔2006〕204號),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國家統計局省、市、縣調查隊加掛地方調查隊牌子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委編辦〔2006〕93號)及《關於調整部分省屬調查隊機構編制的通知》(閩委編辦〔2006〕247號)決定,設立國家統計局永安調查隊(閩調字〔2006〕121號),加掛“永安市社會經濟調查隊”牌子。國家統計局永安調查隊是國家統計局的派出機構,為正科級單位,受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直接管理。
主要職責
國家統計局永安調查隊,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獨立向上級調查隊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同時,承擔地方政府委託的統計調查任務。
(一)完成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二)接受地方政府交辦的有關調查任務;
(三)完成上級調查隊交辦的地方調查任務;
(四)協助完成重大國情國力普查任務;
(五)負責查處調查隊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工作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六)完成國家統計局和上級調查隊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以上職責,國家統計局永安調查隊共設定辦公室、綜合股、居民收支調查股、農村調查股、價格與企業調查股等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調查隊政務工作。負責行政和後勤等日常工作;負責人事教育工作;負責財務和財產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民主評議等專項工作;參與規劃和組織實施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有關統計調查資料公布、開發、編輯和管理等工作;負責統計信息等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計調查方法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工作;負責調查隊的基礎建設工作;管理協調調查隊開展的統計調查專項調查工作;負責調查隊統計法制工作;負責統計宣傳工作。
(三)居民收支調查股
開展城鄉居民收支調查工作。包括城鎮和農村住戶家庭基本情況、收入、支出、消費調查,農戶投資調查,農民工監測調查等工作;開展居民消費價格調查工作;開展限額以下批發零售貿易、住宿和餐飲業調查工作。
(四)農村調查股
組織實施農村社會經濟調查工作。開展糧食播種面積、產量及主要畜禽監測調查工作;開展農產品生產價格、中間消耗調查工作。
(五)價格與企業調查股
開展規模以下工業調查工作;開展服務業調查工作;開展企業集團、企業景氣、採購經理、產業損害預警等統計監測調查工作;開展市場占有情況調查工作;開展工業生產者價格調查工作。
人員情況
國家統計局永安調查隊事業編制為14名,其中:國家事業編制8名、省屬事業編制6名。領導職數3名,其中:隊長1名,副隊長2名。
其它事項
辦公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1號(市政府辦公大樓一層)
郵 編:3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