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風景特定區

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又稱國家風景區,是指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10條,結合相關地區之特性及功能等實際情形,經與有關機關會商等規定程式後劃定並公告的“國家級”重要風景或名勝地區。相對於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則有直轄市級、)級風景特定區,由各級政府相關主管機關規劃訂定之。

雖然“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為其法源《發展觀光條例》上所使用的名稱,但在實務上,交通部觀光局並未使用該名稱,而改用更為精簡的“國家風景區”,並據以制訂《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組織通則》,作為所有國家風景區管理單位的法源依據。因此“國家風景區”可算是另一法定正式名稱,而非僅為“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的簡稱。

目前,台灣共有國家風景區13處,最早一處是1984年成立的“東北角海岸”,最新一處則是2005年成立的“西拉雅”。

國家風景區列表,未來計畫,相關條目,

國家風景區列表

中台灣
南台灣
東台灣
離島地區

未來計畫

  • 月世界國家風景區(田寮月世界、燕巢月世界、內門月世界、阿蓮月世界)(目前規劃審理中)
  • 金澄雙湖國家風景區(金獅湖澄清湖、高雄圓山)(目前規劃審理中)
  • 下淡水溪國家風景區(下淡水溪舊鐵橋、下淡水溪濕地公園、九曲堂、斜張橋佛光山佛陀紀念館大社區觀音山旗山老街)(目前規劃審理中,由於下淡水溪不斷被人為破壞環境、污染環境、甚至有工廠隨意在此地建設、開挖情況下,由鄰近的高雄市民和屏東縣民爭取為保護下淡水溪流域的自然環境和文化特色,要求設立國家風景區保護下淡水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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