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
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中心為國家糧食局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標準質量中心設4個處:
(一)綜合處
負責制定內部規章制度;負責人事和其他行政事務;負責文秘和檔案管理;負責中心財務、資產管理等後勤工作。
(二)標準處
組織擬訂糧油國家標準(包括質量、檢測方法、加工機械、倉儲機械、專用儀器設備等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糧食行業標準的研究、擬修訂和計畫、立項、審批、編號、頒布並監督執行;負責組織參與對糧油國際標準的制修訂工作,負責糧食行業的計量管理和計量認證工作;負責品質測報工作和相關標準研究;開展糧油檢測儀器和檢驗技術的研究;管理標準化資料室;承擔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
(三)質量處
擬定糧油質量管理辦法和檢測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糧食行業省部級糧油質檢機構的認可,負責糧油質檢人員的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調解、仲裁行業內糧油質量糾紛;負責糧油質量檢驗和課題研究,承擔糧油質量監控和管理工作;提供糧油檢化驗儀器設備的更新、配置服務。
(四)國際處
另: “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設在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中心。“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是從事全國糧油標準化工作的技術組織,主要承擔原糧、油料、成品糧油及複製品、飼料原料和飼料產品、糧油機械、儀器標準的制、修訂任務,負責糧油標準化工作的技術歸口管理,負責與國際標準化組織聯繫工作。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中心負責“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項聯繫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