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稅發[1995]135號
【發布日期】1995-07-13
【生效日期】1995-07-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國稅發[1995]135號
【發布日期】1995-07-13
【生效日期】1995-07-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加強公休期間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公休期間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1995年7月13日國稅發[1995]1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自1995年5月1日全國實行每周5天工作日後,據反映,有些基層稅務機關在公休期間無人辦理稅款徵收業務,出現了有稅無人收的現象,既不利於稅款及時入庫,也給納稅人帶來不便。為切實做好稅款的徵收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採取措施,對公休期間的工作作出安排。對工作在徵收第一線的人員可採取輪休的辦法,做到既要保證稅務幹部的合理休息,又要保證稅款徵收業務的正常開展。
自1995年5月1日全國實行每周5天工作日後,據反映,有些基層稅務機關在公休期間無人辦理稅款徵收業務,出現了有稅無人收的現象,既不利於稅款及時入庫,也給納稅人帶來不便。為切實做好稅款的徵收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採取措施,對公休期間的工作作出安排。對工作在徵收第一線的人員可採取輪休的辦法,做到既要保證稅務幹部的合理休息,又要保證稅款徵收業務的正常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