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德令哈市稅務局是德令哈市地方政府主管稅收的政府機構。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熊國軍(黨委書記、局長)
石維新(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楊文輝(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勇(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馬永發(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文新(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李燕(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娜(黨委委員、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