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南局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南局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南局,由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更名而來。

2021年10月29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南局正式掛牌成立,開啟了湖南礦山安全監察工作新征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南局
  • 成立時間:2021年10月29日
  • 辦公地址:湖南省
  • 黨組書記、局長:吳衛龍
歷史沿革,管理體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領導分工,

歷史沿革

根據《中央編辦關於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設在地方的機構設定有關事項的通知》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湖南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更名為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南局。
2021年10月29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南局正式掛牌成立,開啟了湖南礦山安全監察工作新征程。

管理體制

更名後的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南局實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與湖南省政府雙重領導、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為主的管理體制,負責湖南省行政區域內的礦山安全監察工作,此舉將提升礦山安全監管監察效能,推動礦山安全高質量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含地質勘探,下同)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礦山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二)負責轄區內礦山安全國家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地方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督促落實礦山安全準入、監管執法、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等政策措施,向地方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強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建議。
(三)開展轄區內礦山安全生產抽查檢查,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採取現場處置措施,督促地方開展重大隱患整改和複查。
(四)依法對轄區內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進行監管執法,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現場處理、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企業整改落實,並按照權責一致原則相應承擔監管責任。
(五)參與編制轄區內礦山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參與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組織重大及以下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參與重大及以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完成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處
財務處
政策法規處(科技裝備處)
煤礦安全監察處
非煤礦山安全監察處
事故調查處
監察執法一處、二處、三處、四處
機關黨委
紀檢室

直屬單位

長沙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
技術中心
統計中心
救援指揮中心
機關服務中心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吳衛龍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張彩虹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樞
黨組成員、副局長:蔡龍春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陳元東
一級巡視員:周革忠
一級巡視員:張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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