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立法研究

國家監察立法研究

《國家監察立法研究》是2018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江國華。

基本介紹

  • 書名:國家監察立法研究
  • 作者:江國華
  • ISBN:9787562084419
  • 頁數:258頁
  • 定價:49元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7月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國家監察立法研究》是中國法學會“研究闡釋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重點專項課題“國家監察立法研究”研究成果。全書分為:導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邏輯與取向;第一章國家監察立法思路與重點,論述了國家監察立法的理論問題、基本任務、重點任務;第二章近現代監察立法簡述,論述了歷史不同時期監察立法情況;第三章域外反腐敗立法概況,從比較法視角論述了美國、歐洲國家、英國、新加坡的立法概況;第四章監察立法的重點議題;第五章構建中國特色監察法治體系,全書最後附錄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專家建議稿)》。

圖書目錄

導論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邏輯與取向
一、“分久必合”的歷史邏輯:當代中國反腐敗體制的歷史變遷
二、“先總後分”的立法邏輯:國家監察體制立法的路徑選擇
三、“國家治理結構”最佳化的實踐取向:國家監察改革後的權力秩序
第一章 監察立法思路與框架
第一節 國家監察立法的理論問題
第二節 國家監察立法的基本任務
第三節 國家監察立法的重點任務
第二章 近現代監察立法簡述
第一節 民國時期的監察立法
一、孫中山先生與五權憲法
二、北洋政府時期監察立法
三、國民政府時期監察立法
第二節 黨內監察制度的發展脈絡
一、1927~1949年:初步形成時期
二、1949~1977年:曲折發展
三、1978年以來:恢復發展
第三節 新中國成立以來監察制度的發展脈絡
一、1949~1959年:初步建立時期
二、1986~1997年:恢復重建時期
三、1997年至今:法制化時期
第三章 域外反腐敗立法概況
第一節 美國反腐敗立法研究
一、美國反腐敗的社會歷史背景
二、《美國聯邦憲法》中的反腐敗機制
三、美國主要的監察法案
四、美國監察立法的借鑑意義
第二節 歐洲國家反腐敗立法概況
一、德國:刑法為主,加強懲治
二、法國:預防為主,剷除惡源
三、芬蘭:分散立法,雙管齊下
四、瑞士:細處入手,突出特色
第三節 英國監察專員制度
一、英國行政監察專員制度的起源與發展
二、英國行政監察專員制度的內容與運行
三、北愛爾蘭、英格蘭、韋爾斯及蘇格蘭監察使
第四節 新加坡反腐敗立法概況
一、新加坡監察立法的發展
二、新加坡完善的監察法律制度
三、新加坡監察立法的借鑑意義
第四章 監察立法的重點議題
第一節 國家監察立法之宗旨
一、集中統一
二、全面覆蓋
三、權威高效
四、監督制約
第二節 監察機關的性質定位
一、監察機關與權力機關的關係
二、監察機關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係
三、監察委員會的機構性質
第三節 監察對象範圍
一、新中國成立以來監察對象範圍的變化
二、擴大監察對象範圍的必要性
三、監察對象範圍的厘定
四、監察對象範圍的確立原則
第四節 監察機關的職權範圍與監察手段
一、監察機關的職權範圍
二、監察機關之監察手段
第五節 監察機關的組織機構
一、監察機關組織結構的現狀及問題
二、監察組織建構的基本原則
三、監察組織建構的基本路徑
第六節 留置措施研究
一、監察留置的法律性質
二、監察留置的原則
三、監察留置的條件
四、監察留置的正當程式
五、被留置人的權利保障
第七節 監察權行使的程式設定
一、監察權行使應符合正當程式原則
二、監察權行使的具體程式
第八節 監察委員會與司法機關的銜接機制
一、銜接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立案程式的銜接
三、人身強制措施的銜接
四、證據制度的銜接
五、案件移送中的銜接
第九節 監察委員會之監督機制
一、上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監督
二、產生監察委員會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三、監察委員會內部的監督
四、公民個人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章 構建中國特色監察法治體系
第一節 監察委員會的憲法地位
一、與權力機關的關係
二、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係
三、監察委員會的機構性質
第二節 監察委員會的組織體系
一、基本的組織制度
二、內設機構和辦案組織
三、人員管理制度
第三節 監察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一、監察委員會的職權類型
二、“全面覆蓋”的監察範圍
三、監督、調查、處置三權的具體設計
第四節 監察委員會的程式設定
一、監察權行使的基本原則
二、監察權行使的基本制度
三、監察措施的分類與程式控制
四、監察程式與刑事司法體系的連結問題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專家建議稿)》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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