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桂林國際旅遊勝地建設發展規劃綱要的批覆

發改社會[2012]3437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2年11月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桂林國際旅遊勝地建設發展規劃綱要的批覆
  • 外文名: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f guilin international tourism resort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plan for approval
  • 時間:2012年11月1日
  • 特點:規劃綱要依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報送的《桂林國際旅遊勝地建設發展規劃綱要》(桂政函[2012]170號,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批覆如下:
一、規劃綱要依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2號)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桂林長遠發展,提出了2012-2020年桂林國際旅遊勝地建設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在空間布局、生態建設、產業發展、支撐條件、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具體部署,符合桂林的實際情況和發展要求,對推動桂林國際旅遊勝地建設、促進桂林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原則同意《桂林國際旅遊勝地建設發展規劃綱要》,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桂林是世界著名的風景遊覽城市和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文化旅遊資源豐富,生態環境優良,對外合作交流廣泛,具備發展成為世界一流旅遊目的地、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全國旅遊創新發展先行區、區域性文化旅遊中心和國際交流重要平台的獨特優勢。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規劃綱要組織實施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督促落實好規劃綱要提出的各項任務。要積極創造條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為桂林建設國際旅遊勝地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桂林市人民政府是國際旅遊勝地建設的主體,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解放思想,搶抓機遇,真抓實幹,按照規劃綱要提出的國際旅遊勝地建設發展的總體要求,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最佳化旅遊業結構,保障改善民生,創新體制機制,探索景觀、產業和城市協調發展的新模式,逐步將桂林建設成為環境友好、文化繁榮、經濟發達、社會和諧的國際旅遊勝地、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生態山水名市。
四、桂林國際旅遊勝地建設發展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廣西壯族自治區和桂林市在規劃綱要的組織實施過程中,要緊密結合實際,抓住制約桂林國際旅遊勝地建設發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紮實穩妥地推進各項工作。對桂林國際旅遊勝地建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廣西自治區和桂林市要及時加強研究,提出對策。我委將積極推動落實相關政策,支持桂林國際旅遊勝地建設。
附:《桂林國際旅遊勝地建設發展規劃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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