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促進我國郵輪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促進我國郵輪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是2008年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發給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發展改革委關於發展郵輪業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促進我國郵輪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 屬性:檔案通知
  • 檔案號:發改交運[2008]1675號
  • 發文機構: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文日期:2008年8月26日
  • 收文機構:各級有關發展改革委
通知內容:
發改交運[2008]1675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發展改革委:
發展郵輪業符合我國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深化沿海開放的戰略導向,有利於擴大就業規模、帶動海洋資源開發、滿足人們多樣化的生活需求以及促進我國郵輪相關產業的發展。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的逐步升級,我國有可能成為國際郵輪業擴張的重要目標。目前,我國郵輪業相關業務主要是為不定期停靠我國港口的國際郵輪提供服務及相關管理工作,國外到訪郵輪及遊客數量尚處於較低水平,在郵輪業發展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為借鑑有關方面經驗,指導我國郵輪業健康發展,依據經國務院同意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進我國郵輪經濟發展的報告》(發改交運[2007]3368號),經商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旅遊局、海洋局、外匯局等部門同意,我們研究制定了促進郵輪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
請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實際,科學決策,在發揮市場作用的基礎上,拓展思路,採取措施,挖掘潛力,引導、規範和推動我國郵輪業健康發展。
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我國郵輪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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