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進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前期工作和加強實施監管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進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前期工作和加強實施監管的通知》是一則檔案,二○○八年九月七日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進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前期工作和加強實施監管的通知
  • 編號:發改辦外資[2008]1969號
  • 部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 時間:二○○八年九月七日
發改辦外資[2008]19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借用外國政府貸款管理,提高外國政府貸款項目質量和效益,根據國務院投資體制改革決定的有關精神以及《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8號)、《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前期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發改辦外資[2006]2259號),現就進一步改進外國政府貸款(日本政府貸款除外)項目前期工作和加強實施監管的具體措施及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最佳化貸款投向, 確定合理貸款規模。繼續安排符合條件的公共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申請外國政府貸款,加大借用外國政府貸款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的力度。同時,要合理確定本地區借用國外貸款規模,確保本地區償還國外貸款的能力。
二、充分發揮外國政府貸款的使用效益。要繼續注重以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為載體,引進國外先進適用技術設備,以及先進的發展理念和經營管理經驗,促進技術進步和制度創新。要嚴格控制外國政府貸款用於土建的比例。除沙特、科威特政府貸款外,其他國別貸款項目的外國政府貸款額中用於土建的部分不得超過30%;對於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項目,用於土建部分的比例可適當提高。
三、做好國別比選工作,提高上報材料的規範性和質量。項目單位在申請列入備選項目規劃前,應參照本通知所附《外國政府貸款國別比選指引》,向工程諮詢單位、招標機構和轉貸銀行以及政府部門,就技術設備方案、融資條件、商務條件等方面進行充分諮詢。備選項目規劃申報材料和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應符合本通知所附《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申報材料通用大綱(試行)》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通用大綱(試行)》的內容和格式要求。
四、加強可行性研究工作,切實履行項目初審職責。各地方發展改革委要督促項目單位提高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質量。對於地方發展改革委批覆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項目,應要求項目單位選擇乙級以上資格等級的工程諮詢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各地方發展改革委要切實履行列入規劃申報材料、資金申請報告等上報材料的初審職責,認真審核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項目單位的實施能力。要嚴格審查項目配套資金落實情況。對於配套資金來源為銀行人民幣貸款的項目,在上報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時,應要求項目單位提供省級以上分行出具的貸款意向書。各地方發展改革委上報我委的列入規劃申報材料及資金申請報告的檔案中,應包含對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總投資、國外貸款國別及申請額、配套資金及來源、招標採購方式、償還擔保責任等主要內容的明確表述。
五、規範項目調整變更管理。對於已列入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如需調增國外貸款規模10%以上、對貸款使用方案作重大變更(如擬採購關鍵設備的重大變更、增加用於土建及購置非專用設備和材料的貸款額等)、對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作重大變更(前置行政許可手續需調整或重新履行的為重大變更)以及沙特、科威特、德國促進貸款、法國開發署、北投等特定國別變更(具體國別可視情況調整,屆時另行通知),須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備選項目規劃變更申請。其它變更事項可在報批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時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一併批覆。
對於已批准資金申請報告的項目,原則上不得變更貸款國別和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不得突破貸款規模和改變資金用途。如中標報價超出資金申請報告批准的外債規模,應通過減少採購內容、用國內資金購匯支付等方式解決。重大變更事項以外的必要調整,由省級發展改革委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外資司後自行處理。確需進行重大變更的,原則上視同新項目重新履行有關手續。
六、把好進口設備免稅確認關。省級發展改革委在出具項目確認書時,應加強對項目建設及招標採購內容與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批覆的一致性的審查。若發現問題應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外資司,並採取措施加以解決後,方可出具項目確認書。已出具的項目確認書(含進口設備清單)應及時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
七、規範和加強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實施監管和竣工驗收工作。省級發展改革委要協調有關方面明確項目的實施監管單位,並對建設中項目進行現場檢查,及時跟蹤了解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及時反饋項目簽約、招標、開工、竣工等項目進度信息。項目建成後,省級發展改革委要安排或協調好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並將竣工驗收報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要充分發揮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稽查部門在項目實施監管方面的作用,並積極加強與審計部門的合作,將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稽查和審計工作制度化。
八、加強部門間的配合協調,提高工作效率。各地方發展改革委要加強與財政等有關部門在外國政府貸款安排思路、外國政府貸款程式銜接、項目進展信息等方面的溝通與交流。要會同財政部門對省以下的項目前期工作程式進行梳理,在確保前期工作質量的前提下,減少管理工作中的重複、交叉和不必要的環節,提高效率。
為使國家發展改革委備選項目規劃下達時間與財政部擬對外提出的備選項目清單下達時間更好地銜接,從2009年第一季度起,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每季度的第二個月下達該季度的備選項目規劃。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受理列入當季備選項目規劃申請材料截止日期為前一季度末最後一個工作日。
各地方發展改革委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通知的各項要求,把改進外國政府貸款管理落實到項目周期的各個環節,加強對地、縣級發展改革委的業務培訓,努力提高為項目單位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不斷提升借用外國政府貸款工作的水平。
附屬檔案:一、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申報材料通用大綱(試行)
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通用大綱(試行)
三、外國政府貸款國別比選指引(附:國別比選報告參考文本(試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八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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