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東部城市對口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計畫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東部城市對口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計畫的通知是一個政府機構檔案,隸屬國家發展改革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東部城市對口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計畫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相關: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 編號:發改辦西部[2014]5號
檔案宗旨,檔案內容,

檔案宗旨

加強西部地區人才培訓,促進民族和諧發展。

檔案內容

發改辦西部[2014]5號
有關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對口支援(經濟協作、合作交流、扶貧)辦公室:
為做好2014年東部城市對口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工作,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做好東部城市對口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西部〔2010〕2519號)要求,在前期調研並與東部城市溝通協調的基礎上,我們制定了《2014年東部城市對口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計畫》。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東部城市對口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計畫是西部人才開發工作的重要內容,是中央部署的一項重點人才開發專項工程。承擔任務的東部城市和西部地區要進一步提高責任感,發揮各自優勢,加強交流與協作,切實保證對口培訓工作按計畫實施。
二、東部城市有關部門要負責落實專項財政培訓經費。除參訓人員的往返交通費用由派出單位負擔外,其它費用原則上由承擔對口培訓任務的東部城市統籌解決。東部城市有特殊要求的,請在辦班通知中提前說明。
三、西部各省區市發展改革部門要切實承擔主導責任,嚴格按照要求選派合格人員參訓,確保培訓指標足額使用。在名額分配中,要向基層偏遠地區適當傾斜。同時,要督促學員嚴格遵守學習紀律,按規定完成培訓任務。
四、東部城市有關部門應在正式開班30天前,根據各班次的名額分配情況,向西部地區有關部門發出辦班通知。由於客觀原因需要變更培訓班次和時間的,要提前商培訓生源所在地區,並將變更情況通知我委。
附屬檔案:2014年東部城市對口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計畫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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