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辦環資[2012]3309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2年11月2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資源綜合利用 “雙百工程”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名單 (第一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 時間:2012年11月26日
- 發出者: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 編號:發改辦環資[2012]3309號
綜述
今年3月,我委印發了《關於開展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建設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2]726號,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間在全國重點培育和扶持百個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和百家資源綜合利用骨幹企業。《通知》下發後,各地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申報,在專家評審和實地調研的基礎上,我委選出了50家單位作為首批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總體情況
(一)首批名單
確定白銀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等26家單位為首批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骨幹企業(名單見附屬檔案二)。
(二)建設內容
(三)預期效果通過首批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建設,到2015年,形成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能力5.5億噸/年,其中新增利用能力1.2億噸/年,實現資源綜合利用總產值3000億元。
(一)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支持“雙百工程”建設的相關政策,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優先支持“雙百工程”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重點項目建設,及時總結“雙百工程”建設中湧現出的重大關鍵研發類、成果轉化類、產業化推廣類技術,將先進適用的技術適時修訂納入《中國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政策大綱》。
(二)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經信部門)要對“雙百工程”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申報的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和產品,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優先給予認定,並按照《關於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2010]801號),將“雙百工程”重點項目作為信貸支持重點,積極協調金融機構給予多元化信貸支持,為示範基地建設做好配套金融服務,鼓勵和支持骨幹企業上市融資。
(三)示範基地所在市級人民政府要結合“雙百工程”建設探索建立有利於資源綜合利用的體制機制,深入挖掘廢棄資源對原生資源的補充替代作用,落實好國家鼓勵資源綜合利用的各項優惠政策。有條件的地區要設立“雙百工程”建設專項資金,優先保障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建設用地供應。
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經信部門)要承擔起監督實施責任,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和對建設單位的監督指導,積極推進本地區“雙百工程”建設,並於每年3月底前和9月底前,分別將上一年度和當年上半年本地區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建設進展情況(附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表)報我委(環資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