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發布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國家海洋局發布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我局在信息公開途徑方面,堅持入口網站和中國海洋報、國家海洋局公報、新聞發布會、聽證等途徑並舉,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效能。一是充分發揮國家海洋局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組織開展對入口網站再次改版工作,豐富公開內容。目前,國家海洋局網站已成為各類媒體採集海洋工作訊息的主要來源和渠道,2012年被評為最有影響力網站。

主要內容,發布機構,

主要內容

一、概述
2012年度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包括:
(一)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和提高效能。我局在信息公開途徑方面,堅持入口網站和中國海洋報、國家海洋局公報、新聞發布會、聽證等途徑並舉,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效能。一是充分發揮國家海洋局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組織開展對入口網站再次改版工作,豐富公開內容。目前,國家海洋局網站已成為各類媒體採集海洋工作訊息的主要來源和渠道,2012年被評為最有影響力網站。二是利用《國家海洋局公報》,及時公布國家海洋局制發檔案,2012年共公布公告、意見、通知、批覆等各類檔案20餘份,並免費發放到全國縣級以上沿海地區。三是為提高信息發布的及時性、準確性、權威性,國家海洋局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和媒體通氣會等形式,對外公布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經濟、海洋科技、近海資源調查、海洋文化建設、國際合作等重要活動和相關信息。四是充分發揮中國海洋報作為國家海洋局機關報的作用,將中國海洋報從每周2期增至每周3期,充分發揮機關報的宣傳作用,擴大宣傳力度。
(二)強化公開內容的全面性和針對性。我局對入口網站內容作了進一步豐富,主動公開行政許可事項、人事任免、領導重要活動、工作會議、重大決策、規範性檔案、發展規劃等事項,擴大了行政事務公開的領域和範圍。如有針對性的公開了社會公眾關注的蓬萊19-3油田溢油處置、釣魚島巡航等社會關注熱點內容。在檔案公開方面,我局所有檔案在制發時即明確“主動公開”、“不公開”等類別,做到應公開盡公開。同時,注重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將行政權力公開透明與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緊密結合起來,全面清理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等職權,2012年度下放1項,取消1項,並在局入口網站公開了行政許可的名稱、內容、依據等。做到依法確權、科學分權、公開示權、有效控權。
(三)通過多種形式提高公眾參與度。國家海洋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注重行政決策程式,積極開展聽證和徵求意見工作,問政於民。在國家海洋局網站開展了“海洋發展戰略意見和建議徵集”活動,聽取社會各界對國家海洋事業發展的意見,組織了2012年海洋人物評選活動和“世界海洋日暨全國海洋宣傳日”活動,吸引社會各界對海洋事業的關注,弘揚中國的海洋文化。
(四)強化依申請公開的規範性。開設了網上、信函、傳真等多種形式的政府信息公開受理和回復渠道,明確專人受理、回復,確保件件有回音。在依法做好申請答覆解釋工作的同時,儘可能為申請人解決困難和問題。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9件,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導致的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採用的政府信息公開形式主要有網際網路、國家海洋局公報、新聞發布會、中國海洋報。據統計,2012年全年通過局入口網站公開政府信息5215條,共編印2期《國家海洋局公報》,全年共舉行 8場新聞發布會,中國海洋報印發156期,組織聽證會6次。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法規及國務院檔案、統計公報、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政府採購、國家海洋局檔案、行政許可、行政徵收、應急服務、新聞宣傳等類別。主要包括:
(一)法規和規範性檔案
截止本報告發布,國家海洋局網站共公開了15部涉海法律、22部涉海行政法規、7部部門規章,12部地方法規和規章,2012年新增了《海洋觀測預報管理條例》,2012年2月15日國務院第192次常務會議通過該條例,並於2012年3月1日以第615號令予以公布。在規範性檔案方面,共公布了國務院制發的法規性檔案8個,公布了國家海洋局制發並正在實施的規範性檔案220個。主要包括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環境保護、計畫標準、科技創新、執法監督等類別。如《關於加強區域農業圍墾用海管理的若干意見》、《國家海洋局關於全面實施以市場化方式出讓海砂開採海域使用權的通知》、《關於推進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範的通知》、《全國海洋環境監測與評價業務體系“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等。  (二)統計信息 公開了影響公眾生活的海洋經濟、海洋環境、海域使用、行政執法等方面的信息。如年度《中國海洋經濟統計公報》、《海域使用管理公報》、《中國海洋環境質量公報》、《中國海平面公報》、《中國海洋災害公報》等。
(三)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廣受關注,我局在入口網站動態公開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信息,同時針對網上出現的不實信息及時加以澄清,維護考生利益。
(四)行政許可和徵收
公開了國家海洋局作為行政主體的21項行政許可項目、依據、辦理程式和條件,以及行政許可項目的辦理情況。如海域使用許可、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核准、廢棄物海洋傾倒許可證審批等項目。公布了法律、法規及規章中規定的行政徵收項目的依據、辦理程式等信息,包括海域使用金徵收及減免、海洋排污費、海洋傾倒費等4項。
(五)應急管理
公開了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環境信息或者突發事件的預報、發生及其處理情況等方面的信息,如國家海洋局應急管理機構及聯繫方式,公布了《風暴潮、海浪、海嘯和海冰災害應急預案》、《赤潮災害應急預案》、《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故應急預案》、《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溢油應急回響執行程式》等信息,並就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進行了專題報導。
(六)部門預算、決算信息
按照國務院有關財政預算公開的部署和要求,公開了2012年度部門預算、2011年度部門決算,以及“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2011年決算數和2012年預算數、行政經費支出統計數據。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共受理9起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均在法定期內辦理完畢。
五、複議及訴訟情況
2012年,我局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而引起的行政複議及訴訟案件。
六、存在問題
2012年,我局的政務公開工作在諸多方面有了較大的進步,但與政務工作的發展要求及公眾的需求還存在差距,一是對地方海洋主管部門及直屬單位的業務指導力度不夠,二是公開內容的全面性和公開形式的多樣性、便民性等有待創新等。
七、下一步打算
(一)紮實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加大組織推進力度,力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更大進展。通過加強監測、落實責任促進主動公開內容“應公開盡公開”,增強完整性;通過督查、通報等手段加快內容更新,增強及時性。
(二)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從發展趨勢看,今後依申請公開要求將迅速增加。要認真落實相關部門承辦依申請公開事項的責任,嚴格依法、按程式辦理,確保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到位。
(三)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對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各項現行制度,補充制定虛假政府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制度等。

發布機構

國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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