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民委關於推進武陵山片區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武陵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精神,2012年4月6日,國家民委印發《關於推進武陵山片區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重點工作任務,組織實施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民委關於推進武陵山片區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的實施意見
  • 發文時間:2012年4月6日
  • 發文單位:國家民委
  • 性質:政府檔案
基本信息,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一)指導思想,(二)總體目標,(三)基本原則,重點工作任務,(一)廣泛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二)積極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法規,(三)推動武陵山片區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組織實施,(一)示範單位類型,(二)示範單位標準,(三)組織管理,

基本信息

國家民委關於推進武陵山片區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的實施意見
湖北、湖南、重慶、貴州省(市)民(宗)委,委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武陵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明確提出把武陵山片區建設成民族團結模範區的戰略目標。為全面貫徹落實《規劃》精神,現就推進武陵山片區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重大意義

武陵山片區包括湖北湖南重慶貴州四省市交界地區的71個縣(市、區),少數民族人口約占全國少數民族總人口的1/8,集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於一體。
多年來,鄂湘渝黔四省市黨委、政府立足於武陵山片區實際,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不斷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武陵山片區呈現出各民族團結和睦、共謀發展的良好局面,為在新的起點上實現《規劃》提出的把武陵山片區建設成“長江流域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扶貧開發示範區、協作發展創新區、旅遊經濟示範區、民族團結模範區”(以下簡稱“五區”)戰略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推進武陵山片區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是進一步實現武陵山片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規劃》戰略目標的具體舉措。
多年來,黨和國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舉措,推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變革,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也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民族工作水平,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現實而緊迫的任務。目前,把在武陵山片區大力開展跨行政區域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活動,作為創新民族工作的具體實踐,不斷探索總結推動民族工作的好經驗、新方法,不僅能更有力地推動武陵山片區各民族和衷共濟、和睦相處、和諧發展,也對在全國範圍內加強和創新民族工作,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 “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以構建和諧民族關係為目標,以改善民生為重點,以各種形式創建活動為載體,以創新社會管理為手段,全面推進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貫徹落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創新發展。努力為武陵山片區實現跨越發展、統籌發展、和諧發展和綠色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總體目標

堅持武陵山片區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與《規劃》同步實施,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和國家民委《關於進一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意見》,廣泛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建立和完善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體制機制,豐富創建活動內容、手段和方法,著力解決影響民族團結、社會和諧、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著力提高各族民眾的科學文化素養、思想道德素質和法治意識,積極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夯實民族團結進步的政治基礎、物質基礎、制度基礎、思想基礎和民眾基礎,力爭使武陵山片區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各項基礎工作走在全國前列,為全國範圍內加強和創新民族工作,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作出示範。

(三)基本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要把推進武陵山片區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活動與本地區、本部門中心工作緊密結合,為中心工作創造團結穩定的環境,推動中心工作順利進行。通過抓好中心工作,為創建活動提供強大的動力,推動創建活動有效開展。
堅持民眾路線。創建活動堅持以人為本、立足基層,為了民眾、依靠民眾,把改善民生作為示範區建設的著力點,不斷提高各族民眾的思想道德素質、生產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
堅持統籌聯動。要堅持中央各部門之間、鄂湘黔渝四省市之間統籌協調,堅持各級上下統籌互動,形成多渠道、格線化推進武陵山片區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的工作格局。
堅持因地制宜。武陵山片區儘管地緣相連、文緣相承、商緣相聯,但地區、部門、單位間情況不一,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典型引路。結合實際,抓好典型,試點先行,以點帶面,不斷總結經驗,推動整體工作向前發展。
堅持講求實效。既要講究形式,使創建活動更加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不斷增強創建活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更要重視內容,始終把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推動創建活動扎紮實實地開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重點工作任務

《規劃》提出的“五區”建設戰略目標包括了生態建設、扶貧開發、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等幾個方面,既相輔相成,又自成體系,都分別制訂了專項實施方案。現根據推進武陵山片區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提出以下重點工作任務。

(一)廣泛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1.加強民族團結的宣傳教育。
一是宣傳教育要堅持多層次、普遍深入。特別要重視對各級領導幹部和青少年加強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理論政策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各族幹部民眾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以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牢固樹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互相離不開”的思想。切實把民族團結教育納入公民教育全過程,推動黨的民族理論政策教育進黨校、進行政學院、進教材、進課堂。
二是宣傳教育要堅持多措並舉,形式多樣。要把旗幟鮮明的立場和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結合起來,把一般性內容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結合起來,把階段性宣傳教育和經常性宣傳教育結合起來,切實擴大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是加強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建設。不斷充實教育基地的內容,充分推動教育基地建設與基層教育科技文化站點相結合,擴大教育基地的影響力和覆蓋面。要充分發揮教育基地的作用,通過組織各族民眾參觀學習,舉辦專題報告、講座等方式,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
2.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專題活動。
一是要普遍開展民族團結進步“進村鎮、進社區、進學校、進企事業單位、進機關、進軍營”活動,夯實民族團結進步的基礎。
二是要利用民族團結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等活動形式,集中進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團結的宣傳教育。
三是要充分利用少數民族的傳統節日開展宣傳教育,促進各民族的交流、合作和團結,弘揚各民族優秀的傳統文化。
四是要把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有機地融入警民共建、軍地共建、對口援建、地企共建、城鄉共建、“手拉手”、“一幫一”等活動, 夯實民族團結進步的社會基礎。
五是要把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把握時代主題,準確分析民族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類專題活動,切實增強專題活動的效果。
3.加強先進典型培養和宣傳。
推動武陵山片區廣泛開展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市(縣)、示範鄉(鎮)、示範村(社區)、示範單位和爭當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活動。制定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典型的評選標準和測評指標體系,規範程式,確保示範典型的質量和評選的可操作性,推動示範典型創建活動的制度化、規範化。
大力表彰民族團結進步的先進典型,定期召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同時根據需要組織好各種形式的表彰。受到表彰的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除了授予榮譽稱號,還要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要廣泛、深入宣傳先進典型的事跡,在全社會形成尊重典型、學習典型、爭當典型,自覺維護民族團結的良好氛圍。

(二)積極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法規

1.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支持武陵山片區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支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權,根據實際完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要著力解決民族自治地方的突出困難、特殊問題,推進維護民族團結、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民族文化傳承與保護等方面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指導少數民族聚居村寨依法訂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村規民約。
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多渠道多形式宣傳普及民族法律法規知識,積極開展法律服務,依法管理民族事務,依法協調民族關係。
2.加強民族鄉建設。
指導和支持武陵山片區適時修改完善有關民族鄉地方性法規、規章並認真貫徹落實;堅持分類指導,切實加強對民族鄉工作的領導;嚴格貫徹落實民族鄉幹部配備政策,加強民族幹部的選拔培養,切實加強民族鄉政權建設。
加大培植特色產業力度,積極探索“一山一策”、“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的發展思路,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著力最佳化種養特色產業,培植旅遊、文化等地方優勢產業,進一步加大對扶貧開發、安居工程、整村推進等建設項目的扶持;積極推進民族鄉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推進民族鄉社會事業發展,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民眾生產生活水平。
3.加大少數民族幹部人才培養力度。
支持武陵山片區積極落實黨的少數民族幹部人才政策,加強少數民族幹部人才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力度。要按照增加數量、最佳化結構、提高素質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少數民族幹部人才教育培訓、交流、掛職鍛鍊、學習考察的工作力度,不斷提高少數民族幹部人才的政策水平、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少數民族後備幹部隊伍,為推動民族地區發展與穩定提供組織保障。
支持武陵山片區加強鄉鎮、村(社區)等基層黨的組織建設,努力把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成為帶領民眾發展生產、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的戰鬥堡壘。
充分發揮國家民委派駐武陵山片區聯絡員的橋樑紐帶作用,加強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對推進武陵山片區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的相關工作措施及時跟進並進行績效評價,不斷完善工作內容,確保各項工作措施取得實效。
4.加強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和管理。
指導和幫助武陵山片區積極適應流動人口增多的新情況,認真貫徹落實《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和《民族事務服務體系規劃(2011——2015年)》,做好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權益保障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全面建立城鎮街道、社區民族工作管理服務機制。
積極搭建社區民族事務管理服務平台,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為各族民眾提供更多溝通、理解、合作、互助的機會,促進社區不同民族間的交流交往。依法維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幫助解決少數民族在就業、生活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加強城鎮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和管理,引導他們主動融入城鎮生活,適應城鎮管理。
5.促進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繁榮發展。
要扶持武陵山片區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保障運轉經費,著力解決民眾看書難、看報難、看戲看影視難等問題。要積極開展文化下鄉活動、“科普”下鄉活動。支持基層開展民族節慶、文化和體育、民族文化進校園活動。加強現代科技對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套用,建設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文化廣場,扶持各族民眾喜聞樂見的文學藝術作品創作,培養民族文化傳人和人才,開發民族文化公共產品,促進各民族文化共同發展繁榮。

(三)推動武陵山片區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1.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制。
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精神,把促進公平正義、實現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作為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任務,把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活動擺在重要位置,制定階段性計畫和長遠規劃,精心組織實施。
要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創建活動新格局,確保創建活動有效開展;要實行目標責任制,把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作為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要加強民族工作部門建設,進一步加強各級民族工作部門的領導和人員配備,改善辦公條件,努力提高武陵山片區民族工作的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
2.建立健全應急維穩機制。
要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嚴防發生影響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要加快構建源頭治理、動態管理和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防止和減少社會問題的發生。
要建立完善各類社團、民間組織、非公有制企業參與社會管理和服務的有效機制,發揮其在促進發展、增進團結、抵禦滲透、維護穩定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要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完善社會矛盾調節機制,切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
要推動民族工作和公共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社會治安防控等體系建設相結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3.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國家民委認真履行作為武陵山片區扶貧攻堅試點工作聯繫單位的職責,會同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加強指導,並積極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和具體任務,加大對武陵山片區區域發展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制定、資金投入、項目安排等方面提供保障。
要積極推進鄂湘黔渝四省市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完善推進武陵山片區全面發展一體化協調配合機制。推進各地各有關部門繼續完善毗鄰地區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機制,建設和諧地緣關係。
4.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
國家民委定期協調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對相關部委和鄂湘黔渝四省市貫徹落實《規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規劃》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積極推動各級黨委、政府把創建活動開展情況列入各地區、各部門監督檢查的內容,採取專題檢查、重點抽查等方式,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工作,著力解決創建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和存在的薄弱環節,推動創建活動的健康發展。
5.建立健全條件保障機制。
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是一項經常性工作,需要一定的工作條件。國家民委在推進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總體規劃下,適當向武陵山片區傾斜,並率先在武陵山片區開展相關試點工作,給予一定工作經費的支持。
鄂湘黔渝四省市各級民委要重視對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經費投入,在工作條件等方面給予保障,以確保示範區建設的順利開展。

組織實施

本著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在武陵山片區試點開展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單位建設,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推動武陵山片區民族團結進步事業。

(一)示範單位類型

主要面向基層,創建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範縣(市、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範鄉(鎮)村、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範社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範學校、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範企事業單位、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範團(營、連等)。試點單位在行政區劃上不相互包含。

(二)示範單位標準

示範單位要充分體現代表性和典型性,具備以下條件:
1.創建活動組織領導得力。高度重視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建立了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制定了創建活動的規劃和措施,建立和完善了機制體制;把創建活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精神文明建設過程;落實了目標責任制,有專人負責創建活動的組織實施,並將創建活動績效作為相關領導和人員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了監督檢查機制,通過督查及時解決創建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推動創建活動的開展;開展創建活動的經費和條件得到保障。
2.創建活動的形式豐富多樣並不斷創新。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活動,針對性強,效果明顯;從實際情況出發,積極探索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創造性地開展創建活動,不斷豐富創建活動的形式;在有效利用自身資源開展工作的同時,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共同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開展;創建活動具有區域代表性和特色,對周邊地區和相關部門、單位有示範和輻射作用。
3.創建活動效果顯著。把促進各民族團結進步作為創建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民生;促進了各族民眾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各項事業的發展;堅持開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內容的思想教育,開展以全民科學素質綱要為內容的科學素質教育,提升了當地民眾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深入開展黨的民族理論、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進行“三個離不開”的思想教育,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主義,維護了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建立了處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機制,沒有發生涉及民族因素的群體性事件。

(三)組織管理

國家民委負責示範單位的總體規劃和指導,適時組織或支持經驗交流和培訓等活動,擴大示範效應;適時組織對示範單位監測評估,確保示範效果。四省市民族工作部門是示範單位的直接管理單位,要做到統籌安排、積極推動、合理布局;負責轄區內示範單位的申報和檢查測評,為示範單位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並積極推廣先進經驗;有計畫地組織開展省、市等各級示範單位的建設,為全國創建活動示範單位的建設工作奠定基礎。
國家民委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