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隸屬於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
  • 外文名:Organ of state authority affairs administration service center
  • 主管機關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 機構性質:行政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務院各部門後勤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推進機關服務中心內部各項改革,加快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機關後勤服務機制,實現管理科學化、服務社會化的目標。
(二)研究擬定機關服務中心後勤服務經營工作的發展規劃、目標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為22號大院各單位及局機關辦公提供服務,為局機關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提供部分生活服務;承擔大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22號大院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
(四)負責局委託範圍內的國有資產管理和經營,保證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和利用,保證經營性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五)與局機關簽訂服務契約,建立經濟結算關係。
(六)承擔局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協調辦理扶貧工作的有關事項。
(七)受局委託,承擔我局和22號大院部分單位的公費醫療、計畫生育、義務獻血等行政事務性工作。
(八)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職能部門:辦公室、人事黨群工作部、財務管理部、綜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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