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核事故應急救援隊(國家核應急救援隊)

中國核事故應急救援隊

國家核應急救援隊一般指本詞條

核應急是為了控制核事故、緩解核事故、減輕核事故後果而採取的不同於正常秩序和正常工作程式的緊急行為,是政府主導、企業配合、各方協同、統一開展的應急行動。核應急事關重大、涉及全局,對於保護公眾、保護環境、保障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核事故應急救援隊
  • 別名:國家核應急救援隊
組織建立,力量組成,組織任務,中國核電發展,核應急方針政策,基本目標,基本方針,基本原則,

組織建立

2016年1月,國防科工局核應急安全司司長、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副主任姚斌向媒體介紹,中國政府已經立項建設由320人組成的中國核事故應急救援隊。

力量組成

中國核事故應急救援隊包括現場技術支持、突擊搶險、應急監測與輻射防護、去污洗消、醫學救援等功能模組。

組織任務

中國核事故應急救援隊主要任務是複雜條件下核電廠重特大核事故的突擊搶險和緊急處置。該救援隊還承擔軍地其它核設施、核裝備發生重特大核事故及核恐怖攻擊事件的應急處置及救援任務,並具備參與國際核應急救援任務的能力。

中國核電發展

發展核電是中國核能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核電是一種清潔、高效、優質的現代能源。中國堅持發展與安全並重原則,執行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政策,採用最先進的技術、最嚴格的標準發展核電。1985年3月,中國大陸第一座核電站——秦山核電站破土動工。截至2015年10月底,中國大陸運行核電機組27台,總裝機容量2550萬千瓦;在建核電機組25台,總裝機容量2751萬千瓦。中國開發出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大型先進壓水堆、高溫氣冷堆核電技術。“華龍一號”核電技術示範工程投入建設。中國實驗快堆實現滿功率穩定運行72小時,標誌著已經掌握快堆關鍵技術。
按照中國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目標,到2020年,中國大陸運行核電裝機容量將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3000萬千瓦左右;到2030年,力爭形成能夠體現世界核電發展方向的科技研發體系和配套工業體系,核電技術裝備在國際市場占據相當份額,全面實現建設核電強國目標。面對核能事業發展新形勢新挑戰,中國核應急在技術、裝備、人才、能力、標準等方面還存在一定不足,這也是其他國家在開發利用核能進程中面臨的共同課題。中國將通過理念創新、科技創新、管理創新,不斷強化國家核應急管理,把核應急提高到新水平。

核應急方針政策

中國是發展中大國,在發展核能進程中,通過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和發布政令等方式,確定核應急基本方針政策。

基本目標

依法科學統一、及時有效應對處置核事故,最大程度控制、緩解或消除事故,減輕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安全和國家安全。

基本方針

常備不懈、積極兼容,統一指揮、大力協同,保護公眾、保護環境。
常備不懈、積極兼容
各級核應急組織以“養兵千日,用兵一時”的態度,充分準備,隨時應對可能發生的核事故。建立健全專兼配合、資源整合、平戰結合、軍民融合的核應急準備與回響體系。核應急與其他工作統籌規劃、統籌部署、兼容實施。
統一指揮、大力協同
核設施營運單位統一協調指揮場核心事故應急回響行動,各級政府統一協調指揮本級管轄區域核心事故應急回響行動。在政府統一組織指揮下,核應急組織、相關部門、相關企業、專業力量、社會組織以及軍隊救援力量等協同配合,共同完成核事故應急回響行動。
保護公眾、保護環境
把保護公眾作為核應急的根本宗旨,以一切為了人民的態度和行動應對處置核事故。把保護環境作為核應急的根本要求,儘可能把核事故造成的放射性物質釋放降到最小,最大程度控制、減輕或消除對環境的危害。

基本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軍地協同,快速反應、科學處置。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中央政府統一領導下,中國建立分級負責的核應急管理體系。核設施營運單位是核事故場內應急工作責任主體。省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核事故場外應急工作責任主體。
條塊結合、軍地協同
核應急涉及中央與地方、軍隊與政府、場內與場外、專業技術與社會管理等方面,必須堅持統籌兼顧、相互配合、大力協同、綜合施救。
快速反應、科學處置
核事故發生後,各級核應急組織及早介入,迅速控制緩解事故,減輕對公眾和環境的影響。遵循應對處置核事故特點規律,組織開展分析研判,科學決策,有效實施輻射監測、工程搶險、去污洗消、輻射防護、醫學救援等回響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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