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是國務院於1995年設立的部際協調機構,不屬於國務院非常設機構。根據國辦發〔1995〕22號通知,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方面的政策措施,統一組織協調全國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
- 外文名:National nuclear emergency coordination committee
- 成立時間:1994年
- 級別:部級
- 性質:部際協調機構
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是國務院於1995年設立的部際協調機構,不屬於國務院非常設機構。根據國辦發〔1995〕22號通知,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方面的政策措施,統一組織協調全國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
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是國務院於1995年設立的部際協調機構,不屬於國務院非常設機構。根據國辦發〔1995〕22號通知,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核事故應急...
訊息背景核應急是針對核電站可能發生的核事故,進行控制、緩解、減輕核事故後果而採取的緊急行動,所有核電國家都設有核應急機構。中國是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理應...
(1)國家核事故應急組織全國的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由國務院指定的部門負責,即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負責,其主要職責是:1)擬定國家核事故應急工作政策;...
在國家層面,設立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由政府和軍隊相關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家核應急工作方針,擬定國家核應急工作政策,統一協調全國核事故應急,決策、組織...
國家設立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組織、協調全國的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核事故...
2016年5月24日,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五屆三次全體(擴大)會議在京召開。中國核應急救援隊正式組建成立。 [2] 會上宣讀了《國家核應急協調委關於組建中國核...
《國家核應急預案》於2013年6月30日修訂。該《預案》分總則、組織體系、核設施核事故應急回響、核設施核事故後恢復行動、其他核事故應急回響、應急準備和保障措施、...
國家核應急回響中心是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在核事故應急期間的工作場所。該中心主要設施包括:相應中心會議室、主控制室、設備(含獨立電源)室、專家分析室、新聞...
第五十五條 國務院核工業主管部門承擔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日常工作,牽頭制定國家核事故應急預案,經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根據...
6. 牽頭組織國家核事故協調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核事故應急計畫並組織實施。7.國家原子能機構設五個業務司:行政司、系統工程司、國際合作司、綜合計畫司和科技...
從國防科技工業局獲悉,“神盾——2015”國家核事故應急聯合演習於6月26日成功舉行。這是自2013年6月新版《國家核應急預案》發布後第一次國家級的核事故應急聯合...
組織核電建設;組織實施核、兵器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承辦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十)系統工程三司(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
南華大學國家核應急醫學救援隊由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批准設立(國核應委[2014]6號),依託南華大學附屬南華醫院(原核工業415醫院),為中南地區第一支國家核應急...
南華大學國家核應急宣傳和培訓基地由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批准設立(國核應委[2014]6號),為目前全國唯一的國家核應急宣傳和培訓基地(國核應委[2014]6號)。...
在國家層面,設立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由政府和軍隊相關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家核應急工作方針,擬定國家核應急工作政策,統一協調全國核事故應急,決策、組織...
根據國務院《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為使我國政府在核設施一旦發生嚴重核事故時,能迅速採取必要和...
核電廠應當履行國家規定的核事故應急管理職責。第六條 省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核應急協調委)負責全省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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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島核泄漏對全球的影響仍在蔓延。根據中國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3月31日發布的信息,我國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河北、山西、內蒙古等25個省區市的空氣中...
現擔任國家核電國產化專家組成員、國家處置核輻射恐怖攻擊事件專家諮詢組專家、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國家核安全與環境專家委員會委員、海軍核安全...
根據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專家組分析,福島核電站泄漏的放射性物質經大氣和海洋稀釋後,不會對我國公眾健康造成影響。會議強調,要充分認識核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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