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2013年第9號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現將由國家林業局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南楊等48個品種和認定通過的歐美楊2012等5個品種作為林木良種予以公告。

國家林業局2013年第9號公告 2013年第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現將由國家林業局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南楊等48個品種和認定通過的歐美楊2012等5個品種作為林木良種予以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這些品種在林業生產中可以作為林木良種使用,並在本公告規定的適宜種植範圍內推廣。
附屬檔案:林木良種名錄
國家林業局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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