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關於對布達拉宮紅宮門廳柱子進行撥正的批覆》是2008年國家文物局起草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文物局關於對布達拉宮紅宮門廳柱子進行撥正的批覆
- 印發機構:國家文物局
- 印發日期:2008年10月14日
- 生效日期:2008年10月14日
國家文物局關於對布達拉宮紅宮門廳柱子進行撥正的批覆
(文物保函〔2008〕1042號)
(文物保函〔2008〕1042號)
西藏自治區文物局:
你局《關於對布達拉宮紅宮門廳柱子進行撥正的緊急請示》(藏文物字〔2008〕326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對布達拉宮紅宮門廳柱子進行搶險加固,施工中應加強監督和管理,確保文物和人員安全。
二、請你局按照《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中關於搶險加固工程的有關規定,組織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參與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並按程式補報工程方案。
三、加強對震區世界文化遺產、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監測,組織有關人員適時對有關文物的受損情況進行詳細調查和評估,並將有關情況報我局。如需進行文物修繕,應編制保護工程方案,按程式履行報批手續。
你局《關於對布達拉宮紅宮門廳柱子進行撥正的緊急請示》(藏文物字〔2008〕326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對布達拉宮紅宮門廳柱子進行搶險加固,施工中應加強監督和管理,確保文物和人員安全。
二、請你局按照《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中關於搶險加固工程的有關規定,組織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參與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並按程式補報工程方案。
三、加強對震區世界文化遺產、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監測,組織有關人員適時對有關文物的受損情況進行詳細調查和評估,並將有關情況報我局。如需進行文物修繕,應編制保護工程方案,按程式履行報批手續。
此復。
國家文物局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國家文物局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