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支援投資

國家支援(社隊)投資是我國政府對農村社隊的無償財政性投資撥款。根據社隊自力更生為主,國家支援為輔的原則,支援投資主要用於幫助社隊改變生產條件,提高生產能 力。主要有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農業機械、扶植開展多種經營的投資,也有專門用於扶持特殊困難社隊的投資。農村社隊對國家支援投資必須按規定使用,並由銀行或信用社進行監督。

國家支援投資,歸社隊長期使用,屬於社隊自有資金性質,在會計核算中要單獨加以反映,以反映國家對社隊的支援情況及其在資金來源總額中所占的比重。國家支援投資可以在“國家投資”或“國家基金”帳戶及其所屬的“生產費基金”和“固定財產基金”等二級帳戶進行核算; 也可以分別在“生產費基金”和“固定財產基金”等帳戶及其所屬的“國家基金”二級帳戶進行核 算。取得投資時,記入有關帳戶的貸(或收) 方; 減少時,記入有關帳戶的借(或付)方。各該帳戶的餘額表示可供無償使用的投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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