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印發《部分地區煤礦安全聯繫督促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印發《部分地區煤礦安全聯繫督促工作方案》的通知發文字號是安監總廳煤調函〔2014〕147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印發《部分地區煤礦安全聯繫督促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安監總廳煤調函〔2014〕147號 
安監總廳煤調函〔2014〕147號
北京、山西、內蒙古、遼寧、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青海、寧夏、新疆等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為督促指導有關地區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控煤礦較大事故,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決定組織對部分地區煤礦安全開展對口聯繫督促工作,制定了《部分地區煤礦安全聯繫督促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2014年10月23日
部分地區煤礦安全聯繫督促工作方案
為有效防控煤礦較大事故,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全年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決定開展部分地區煤礦安全聯繫督促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14年10月下旬至2015年1月10日。
二、任務分工
國家煤礦安監局各司(室)和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統稱各聯繫單位)分別負責聯繫2個省(區、市)。具體安排是:
辦公室負責聯繫北京和山東;監察司負責聯繫江蘇和湖北;調查司負責聯繫江西和福建;技裝司負責聯繫內蒙古和遼寧;行管司負責聯繫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指揮中心負責聯繫安徽和青海;礦山救援指揮中心負責聯繫寧夏和山西。
三、聯繫督導的主要任務
宣傳貫徹落實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督促各地區全面實施煤礦安全“1+4”工作法等措施。
(一)推動新《安全生產法》的宣貫和實施。要全面掌握新《安全生產法》的基本精神、核心要點,切實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層層抓好貫徹落實工作。
(二)強化“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推動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大對超層越界開採和圖紙造假、圖實不符等情況的檢查,嚴厲打擊和整治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三)加強對煤礦瓦斯治理的監督。推動地方督促煤礦企業認真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開採保護層或實施區域性預抽,消除突出危險性;完善通風和瓦斯監控運行,瓦斯超限按照事故嚴肅處理。
(四)加強對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工作的監督。對小煤礦集中的礦區,督促地方開展區域性水害、火區等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對每個煤礦的老空區積水、火區劃定警戒線和禁采線,落實和完善預防性保障措施。督促煤礦企業加強建設、生產期間的地質勘查,查明井田範圍內的水害、火區情況,水患、火區不清的不得繼續建設和生產。
(五)加強對國有煤礦企業的監督。督促地方加強中央和省屬國有煤礦企業事故防範工作,特別是對有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多發、災害嚴重的礦井要嚴格監管,嚴禁其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
(六)加強對新建及技改礦井的監督。加強對建設礦井的監管,嚴厲打擊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經竣工驗收合格擅自組織生產等行為。整治假整合、假技改、一證多井現象。嚴格落實建設、施工、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安全責任,嚴厲打擊施工單位層層轉包,私改施工工藝,只提供資質、不參加施工等現象。
(七)加強對煤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督促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開展本轄區煤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等工作,特別是組織轄區內安全監管、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礦山救護隊開展隱患大排查活動。
四、工作方式
(一)制定方案。10月份啟動後,由各聯繫單位負責同志帶隊赴所聯繫省(區、市),組織省級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省級煤礦安監局相關人員召開座談會,聽取匯報,貫徹總局黨組工作部署,在分析當地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基礎上,研究制定、狠抓落實《2014年第四季度確保煤礦安全生產的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二)定期調度。各單位要安排專人,每半個月調度一次有關工作進展情況。
(三)突擊檢查。11月、12月,適時赴所聯繫省(區、市)對重點產煤地市和煤礦企業進行至少兩次抽查、暗訪,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抓典型,並及時曝光。
(四)及時約談。所聯繫省(區、市)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按有關要求,約談發生事故的地方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省屬企業發生的,還要約談省屬企業相關負責人。
(五)總結報告。2015年1月初各聯繫單位對所聯繫省(區、市)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綜合分析評價,並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總局和國家煤監局。
五、工作要求
各聯繫單位組成工作組赴基層督導時,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輕車簡從,廉潔自律,不得接受超標準接待,不準到旅遊點公費旅遊,不準收受任何禮品,樹立安全監管監察隊伍的良好形象。
六、各聯繫單位聯絡方式
辦公室
監察司
調查司
技裝司
行管司
應急指揮中心
礦山救援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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