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資金績效管理辦法

《國家公園資金績效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加強國家公園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而制定的辦法。

2024年3月,《國家公園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公園資金績效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4年3月
  •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家林草局
修訂信息,內容解讀,

修訂信息

2024年3月,《國家公園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印發。

內容解讀

《國家公園資金績效管理辦法》明確,國家公園資金績效管理應當遵循堅持“一類一策”。區分不同國家公園定位,根據建設管理、生態保護修復、生態資產和生態服務價值、資金管理等,按照“一類一策”、“一園一策”的原則建立健全績效指標體系。國家公園資金績效指標體系,採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設定,遵循可取、可比、可測、可用原則,包括戶出、效益、滿意度等指標,其中三級指標可按照“一類一策”“一園一策”原則設定。國家公園資金按年度設定績效目標,績效目標設定應當符合國家公園資金範圍,符合客觀實際,與年度任務數或計畫數相對應,與預算資金量相匹配,當年生態效益指標原則上應當保持穩定或適度高於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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