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儲備林建設規劃(2018-2035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
《國家儲備林建設規劃(2018-2035年)》提出,中國將建2000萬公頃國家儲備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儲備林建設規劃(2018-2035年)
- 印發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 印發時間:2018年4月
規劃背景,規劃意義,規劃內容,
規劃背景
國家儲備林是指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對優質木材的需要,在自然條件適宜地區,通過人工林集約栽培、現有林改培、撫育及補植補造等措施,營造和培育的工業原料林、鄉土樹種、珍稀樹種和大徑級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
近年來國家儲備林建設取得初步成效。2012年,在廣西、福建、湖南等7省(區),以國有林場為主體,啟動國家儲備林建設試點。截至2017年底,累計完成建設任務318萬公頃。
2014年,又在南方15個省區劃定國家儲備林100萬公頃。把引進開發性、政策性金融作為優先方向,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戰略合作,結合國家儲備林建設經營特點,創新林業融資模式。
2015年,在廣西啟動了首個利用開發性政策性金融貸款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並在河北、天津、廣西、福建、河南等省(區、市)陸續鋪開。推進一批重大項目落地,也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投融資模式。國家儲備林金融貸款成為迄今為止林業最優惠的金融產品,可以推廣到林業生態保護修復、綠色產業、基礎設施、精準扶貧等領域,有效緩解了林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短這一突出問題,打造了新時代綠色金融支持林業發展的成功範例。
截至2017年底,全國108個國家儲備林等林業重點項目獲得兩行貸款支持,契約金額超過1100億元,已放款384億元。
規劃意義
國家儲備林建設,是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科學理念的生動詮釋,是推進林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精準提升森林質量的重要工程,對推進林業現代化建設、建設生態文明具有重要意義。
規劃內容
《規劃》提出,到2020年,規劃建設國家儲備林700萬公頃,繼續劃定一批國家儲備林,國家儲備林管理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規劃建設國家儲備林2000萬公頃,年平均蓄積淨增2億立方米,年均增加鄉土珍稀樹種和大徑材蓄積6300萬立方米,一般用材基本自給。
《規劃》提出,國家儲備林建設將以滿足人民美好生活對優質木材的需求為主要任務,以創新投融資機制為動力,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平台承貸、項目管理、持續經營,建設功能多樣的國家儲備林。國家儲備林建設涉及29個省(區、市)、5個森工(林業)集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1897個縣(市、區、旗)、國有林場(局)和兵團團場。按照自然條件、培育樹種和培育方式相似的原則,共劃分為東南沿海地區、長江中下游地區、黃淮海地區、西南適宜地區、京津冀地區、東北地區、西北地區等七大區域,並確定不同發展方向和重點。綜合考慮七大區域水光熱等自然特點,提出了重點建設的浙閩武夷山北部國家儲備林建設工程等20個國家儲備林建設工程。
《規劃》提出,創新和推廣國家儲備林投融資機制和模式,發揮財政資金引領帶動作用和開發性政策性金融積極作用,形成財政金融政策合力。推廣“林權抵押+政府增信”、PPP、“龍頭企業+林業合作社+林農”、企業自主經營等融資新模式,進一步拓展多元化融資渠道,引入多樣化融資工具,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國家儲備林金融服務市場,積極創新國家儲備林建設融資機制,吸引社保基金、養老基金、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各類機構投資者參與國家儲備林項目建設,逐漸形成多元化的市場融資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