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1999年土地證書年檢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1999年土地證書年檢工作的通知》是一份政府檔案,發布文號為國土資發[1999]78號。

基本信息,主要內容,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國土資源部
【發布文號】國土資發[1999]78號
【發布日期】1999-04-05
【生效日期】1999-04-0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1999年土地證書年檢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1999〕78號)

主要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國土)管理局(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土地管理局:
土地登記作為一項重要的土地管理制度,在明晰土地產權,保障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維護土地管理秩序,促進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一些地方土地登記發證不規範,個別單位和個人不依法申請土地登記等問題仍比較突出,直接影響了土地登記的作用和地位,不利於土地管理秩序的好轉。尤其是隨著新修訂《土地管理法》的實施以及企業制度、住房制度、金融制度等多項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進行,用地、管地方式的變革,對土地登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通過土地證書年檢工作,進一步規範土地登記,增強全社會土地登記意識,發揮土地登記的作用,提高土地登記的地位,進而達到“憑證管地,持證用地”的要求,是嚴格土地管理,規範土地市場交易行為,整頓土地管理秩序的迫切需要。
國土資源部決定,1999年,在全國範圍內,對城鎮國有土地進行一次全面的土地證書年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土地證書年檢是進一步提高土地登記法律地位,保障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的有效措施;是加強土地市場監督管理,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流失,維護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掌握土地資源資產狀況,保證土地管理各項業務工作順利開展的需要。
土地證書年檢已列為我部1999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各地務必高度重視,抓緊落實、抓出成效。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統一部署,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
要在當地政府的支持和領導下,成立土地證書年檢工作領導小組,有關領導親自抓,保證工作落到實處;要在人員、經費上予以保證,促進這項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自上而下的督促檢查機制,並將土地證書年檢工作列入土地管理年度考核目標。
各地要在我部《全國土地證書年檢工作方案》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土地證書年檢實施方案,保證工作有計畫、有步驟地進行。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這次土地證書年檢的重點是檢查無證用地、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及改變用途的行為,尤其要檢查企業改制、商品房開發中涉及的土地轉讓、抵押行為。各地要通過土地證書年檢,進一步提高土地登記發證率,規範土地登記行為;要通過土地證書年檢,摸清城鎮土地利用狀況,明確土地利用方向;要通過土地證書年檢,發現和查處土地違法案件,使土地管理秩序明顯改善;要通過土地證書年檢,規範土地抵押,防止土地市場的欺詐行為,使土地市場交易行為明顯得到規範;要通過土地證書年檢,加強地籍基礎工作,使地籍資料的現勢性明顯增強。
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土地證書年檢涉及千家萬戶,工作量大、政策性強、任務繁重。各地要加強內部與外部的配合和協調。
地籍、土地利用、土地監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與工商、法院、財政、物價、稅務等部門通力協作,在年檢費用、違法案件處理等問題上,取得支持與配合,保證土地證書年檢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廣泛宣傳,提高社會意識。各地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土地登記和土地證書年檢的重要意義,形成強大的聲勢,使土地權利人充分認識到土地登記的地位和作用,樹立“持證用地”的法律觀念;使每個用地者了解土地證書年檢的內容、方法和要求。
要發現一批正、反兩方面的典型,通過新聞媒體等公開宣傳,產生社會效果。本次土地證書年檢期間,我部將採取多種形式,總結和推廣各地土地證書年檢工作的具體做法和成功經驗。各地要及時上報工作開展情況,加強交流,相互促進。
五、克服困難,取得成效。在這次土地證書年檢工作中,各地要克服人員少、任務重、經費渠道不暢等困難,特別是面臨機構改革的情況下,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努力做到“工作正常運轉”,集中精力,力求取得成效。
年檢中涉及土地變更的,要按有關規定進行變更登記,收取相應費用。各地要防止出現借年檢之機搭車收費的現象,保證這項工作依法、規範、有序地進行。對年檢中發現的違法用地等問題要及時、嚴肅處理。要認真做好土地證書年檢的總結、匯總工作,做到善始善終。
屆時,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通過抽查、互查等不同形式,對各地土地證書年檢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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