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是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一份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
- 外文名:under the state council for non-executive licensing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decision
- 來源:三維政策(見參考資料)
- 發布單位: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是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一份通知。
2015年05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是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一份通知。...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90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0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2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保留34項工...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取消 對取消的投資審批項目,國土資源、環保、安全生產監管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管,投資主管部門通...
關於清理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是在2014年國務院頒布的一項檔案。...... 國務院於2004年決定保留部分屬於政府內部管理事務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同時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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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中共海口市委關於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定》的要求,市政府全面清理了市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不含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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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關於取消非行政審批事項的公告》是一則檔案,為貫徹落實2015年5月10日《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27號),進一步推進水利行政...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審批事項,有4項國務院已按照法定程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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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決定共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8個子項,另建議取消和下放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 [1] 中文名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
2013年7月13日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總計50項。其中,取消和下放29項、...
2015年10月11日,國務院以國發〔2015〕57號印發《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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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是2014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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