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在綏芬河口岸開展口岸簽證工作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3年05月10日發布,自2003年05月1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3年05月10日
- 實施日期:2003年05月10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外國人入境出境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在綏芬河口岸設立外國人口岸簽證辦公室的請示》(黑政發[2002]60號)及《關於在綏芬河口岸設立外國人口岸簽證辦公室補充情況的報告》(黑政辦發[2002]6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在黑龍江省綏芬河口岸開展口岸簽證工作。
國務院
二00三年五月十日
你省《關於在綏芬河口岸設立外國人口岸簽證辦公室的請示》(黑政發[2002]60號)及《關於在綏芬河口岸設立外國人口岸簽證辦公室補充情況的報告》(黑政辦發[2002]6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在黑龍江省綏芬河口岸開展口岸簽證工作。
國務院
二00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