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的通知》是為貫徹執行《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於2017年7月8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印發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7年7月8日
  • 實施日期:2017年7月8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國務院關於印發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7〕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7年7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
人工智慧的迅速發展將深刻改變人類社會生活、改變世界。為搶抓人工智慧發展的重大戰略機遇,構築我國人工智慧發展的先發優勢,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戰略態勢
人工智慧發展進入新階段。經過60多年的演進,特別是在移動網際網路、大數據、超級計算、感測網、腦科學等新理論新技術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強烈需求的共同驅動下,人工智慧加速發展,呈現出深度學習、跨界融合、人機協同、群智開放、自主操控等新特徵。大數據驅動知識學習、跨媒體協同處理、人機協同增強智慧型、群體集成智慧型、自主智慧型系統成為人工智慧的發展重點,受腦科學研究成果啟發的類腦智慧型蓄勢待發,晶片化硬體化平台化趨勢更加明顯,人工智慧發展進入新階段。當前,新一代人工智慧相關學科發展、理論建模、技術創新、軟硬體升級等整體推進,正在引發鏈式突破,推動經濟社會各領域從數位化、網路化向智慧型化加速躍升。
人工智慧成為國際競爭的新焦點。人工智慧是引領未來的戰略性技術,世界主要已開發國家把發展人工智慧作為提升國家競爭力、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戰略,加緊出台規劃和政策,圍繞核心技術、頂尖人才、標準規範等強化部署,力圖在新一輪國際科技競爭中掌握主導權。當前,我國國家安全和國際競爭形勢更加複雜,必須放眼全球,把人工智慧發展放在國家戰略層面系統布局、主動謀劃,牢牢把握人工智慧發展新階段國際競爭的戰略主動,打造競爭新優勢、開拓發展新空間,有效保障國家安全。
人工智慧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引擎。人工智慧作為新一輪產業變革的核心驅動力,將進一步釋放歷次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積蓄的巨大能量,並創造新的強大引擎,重構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等經濟活動各環節,形成從巨觀到微觀各領域的智慧型化新需求,催生新技術、新產品、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引發經濟結構重大變革,深刻改變人類生產生活方式和思維模式,實現社會生產力的整體躍升。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非常艱巨,必須加快人工智慧深度套用,培育壯大人工智慧產業,為我國經濟發展注入新動能。
人工智慧帶來社會建設的新機遇。我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人口老齡化、資源環境約束等挑戰依然嚴峻,人工智慧在教育、醫療、養老、環境保護、城市運行、司法服務等領域廣泛套用,將極大提高公共服務精準化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質。人工智慧技術可準確感知、預測、預警基礎設施和社會安全運行的重大態勢,及時把握群體認知及心理變化,主動決策反應,將顯著提高社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對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工智慧發展的不確定性帶來新挑戰。人工智慧是影響面廣的顛覆性技術,可能帶來改變就業結構、衝擊法律與社會倫理、侵犯個人隱私、挑戰國際關係準則等問題,將對政府管理、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乃至全球治理產生深遠影響。在大力發展人工智慧的同時,必須高度重視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挑戰,加強前瞻預防與約束引導,最大限度降低風險,確保人工智慧安全、可靠、可控發展。
我國發展人工智慧具有良好基礎。國家部署了智慧型製造等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重點專項,印發實施了“網際網路+”人工智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從科技研發、套用推廣和產業發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經過多年的持續積累,我國在人工智慧領域取得重要進展,國際科技論文發表量和發明專利授權量已居世界第二,部分領域核心關鍵技術實現重要突破。語音識別、視覺識別技術世界領先,自適應自主學習、直覺感知、綜合推理、混合智慧型和群體智慧型等初步具備跨越發展的能力,中文信息處理、智慧型監控、生物特徵識別工業機器人服務機器人、無人駕駛逐步進入實際套用,人工智慧創新創業日益活躍,一批龍頭骨幹企業加速成長,在國際上獲得廣泛關注和認可。加速積累的技術能力與海量的數據資源、巨大的套用需求、開放的市場環境有機結合,形成了我國人工智慧發展的獨特優勢。
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國人工智慧整體發展水平與已開發國家相比仍存在差距,缺少重大原創成果,在基礎理論、核心算法以及關鍵設備、高端晶片、重大產品與系統、基礎材料、元器件、軟體與接口等方面差距較大;科研機構和企業尚未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生態圈和產業鏈,缺乏系統的超前研發布局;人工智慧尖端人才遠遠不能滿足需求;適應人工智慧發展的基礎設施、政策法規、標準體系亟待完善。
面對新形勢新需求,必須主動求變應變,牢牢把握人工智慧發展的重大歷史機遇,緊扣發展、研判大勢、主動謀劃、把握方向、搶占先機,引領世界人工智慧發展新潮流,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支撐國家安全,帶動國家競爭力整體躍升和跨越式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加快人工智慧與經濟、社會、國防深度融合為主線,以提升新一代人工智慧科技創新能力為主攻方向,發展智慧型經濟,建設智慧型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構築知識群、技術群、產業群互動融合和人才、制度、文化相互支撐的生態系統,前瞻應對風險挑戰,推動以人類可持續發展為中心的智慧型化,全面提升社會生產力、綜合國力和國家競爭力,為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強大支撐。
(二)基本原則。
科技引領。把握世界人工智慧發展趨勢,突出研發部署前瞻性,在重點前沿領域探索布局、長期支持,力爭在理論、方法、工具、系統等方面取得變革性、顛覆性突破,全面增強人工智慧原始創新能力,加速構築先發優勢,實現高端引領發展。
系統布局。根據基礎研究、技術研發、產業發展和行業套用的不同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系統發展策略。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推進項目、基地、人才統籌布局,已部署的重大項目與新任務有機銜接,當前急需與長遠發展梯次接續,創新能力建設、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環境營造協同發力。
市場主導。遵循市場規律,堅持套用導向,突出企業在技術路線選擇和行業產品標準制定中的主體作用,加快人工智慧科技成果商業化套用,形成競爭優勢。把握好政府和市場分工,更好發揮政府在規劃引導、政策支持、安全防範、市場監管、環境營造、倫理法規制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開源開放。倡導開源共享理念,促進產學研用各創新主體共創共享。遵循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規律,促進軍民科技成果雙向轉化套用、軍民創新資源共建共享,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新格局。積極參與人工智慧全球研發和治理,在全球範圍內最佳化配置創新資源。
(三)戰略目標。
分三步走:
第一步,到2020年人工智慧總體技術和套用與世界先進水平同步,人工智慧產業成為新的重要經濟成長點,人工智慧技術套用成為改善民生的新途徑,有力支撐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和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
——新一代人工智慧理論和技術取得重要進展。大數據智慧型、跨媒體智慧型、群體智慧型、混合增強智慧型、自主智慧型系統等基礎理論和核心技術實現重要進展,人工智慧模型方法、核心器件、高端設備和基礎軟體等方面取得標誌性成果。
——人工智慧產業競爭力進入國際第一方陣。初步建成人工智慧技術標準、服務體系和產業生態鏈,培育若干全球領先的人工智慧骨幹企業,人工智慧核心產業規模超過1500億元,帶動相關產業規模超過1萬億元。
——人工智慧發展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在重點領域全面展開創新套用,聚集起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隊伍和創新團隊,部分領域的人工智慧倫理規範和政策法規初步建立。
第二步,到2025年人工智慧基礎理論實現重大突破,部分技術與套用達到世界領先水平,人工智慧成為帶動我國產業升級和經濟轉型的主要動力,智慧型社會建設取得積極進展。
——新一代人工智慧理論與技術體系初步建立,具有自主學習能力的人工智慧取得突破,在多領域取得引領性研究成果。
——人工智慧產業進入全球價值鏈高端。新一代人工智慧在智慧型製造、智慧型醫療、智慧城市、智慧型農業、國防建設等領域得到廣泛套用,人工智慧核心產業規模超過4000億元,帶動相關產業規模超過5萬億元。
——初步建立人工智慧法律法規、倫理規範和政策體系,形成人工智慧安全評估和管控能力。
第三步,到2030年人工智慧理論、技術與套用總體達到世界領先水平,成為世界主要人工智慧創新中心,智慧型經濟、智慧型社會取得明顯成效,為躋身創新型國家前列和經濟強國奠定重要基礎。
——形成較為成熟的新一代人工智慧理論與技術體系。在類腦智慧型、自主智慧型、混合智慧型和群體智慧型等領域取得重大突破,在國際人工智慧研究領域具有重要影響,占據人工智慧科技制高點。
——人工智慧產業競爭力達到國際領先水平。人工智慧在生產生活、社會治理、國防建設各方面套用的廣度深度極大拓展,形成涵蓋核心技術、關鍵系統、支撐平台和智慧型套用的完備產業鏈和高端產業群,人工智慧核心產業規模超過1萬億元,帶動相關產業規模超過10萬億元。
——形成一批全球領先的人工智慧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基地,建成更加完善的人工智慧法律法規、倫理規範和政策體系。
(四)總體部署。
發展人工智慧是一項事關全局的複雜系統工程,要按照“構建一個體系、把握雙重屬性、堅持三位一體、強化四大支撐”進行布局,形成人工智慧健康持續發展的戰略路徑。
構建開放協同的人工智慧科技創新體系。針對原創性理論基礎薄弱、重大產品和系統缺失等重點難點問題,建立新一代人工智慧基礎理論和關鍵共性技術體系,布局建設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壯大人工智慧高端人才隊伍,促進創新主體協同互動,形成人工智慧持續創新能力。
把握人工智慧技術屬性和社會屬性高度融合的特徵。既要加大人工智慧研發和套用力度,最大程度發揮人工智慧潛力;又要預判人工智慧的挑戰,協調產業政策、創新政策與社會政策,實現激勵發展與合理規制的協調,最大限度防範風險。
堅持人工智慧研發攻關、產品套用和產業培育“三位一體”推進。適應人工智慧發展特點和趨勢,強化創新鏈和產業鏈深度融合、技術供給和市場需求互動演進,以技術突破推動領域套用和產業升級,以套用示範推動技術和系統最佳化。在當前大規模推動技術套用和產業發展的同時,加強面向中長期的研發布局和攻關,實現滾動發展和持續提升,確保理論上走在前面、技術上占領制高點、套用上安全可控。
全面支撐科技、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以人工智慧技術突破帶動國家創新能力全面提升,引領建設世界科技強國進程;通過壯大智慧型產業、培育智慧型經濟,為我國未來十幾年乃至幾十年經濟繁榮創造一個新的增長周期;以建設智慧型社會促進民生福祉改善,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人工智慧提升國防實力,保障和維護國家安全。
三、重點任務
立足國家發展全局,準確把握全球人工智慧發展態勢,找準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全面增強科技創新基礎能力,全面拓展重點領域套用深度廣度,全面提升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防套用智慧型化水平。
(一)構建開放協同的人工智慧科技創新體系。
圍繞增加人工智慧創新的源頭供給,從前沿基礎理論、關鍵共性技術、基礎平台、人才隊伍等方面強化部署,促進開源共享,系統提升持續創新能力,確保我國人工智慧科技水平躋身世界前列,為世界人工智慧發展作出更多貢獻。
1.建立新一代人工智慧基礎理論體系。
聚焦人工智慧重大科學前沿問題,兼顧當前需求與長遠發展,以突破人工智慧套用基礎理論瓶頸為重點,超前布局可能引發人工智慧範式變革的基礎研究,促進學科交叉融合,為人工智慧持續發展與深度套用提供強大科學儲備。
突破套用基礎理論瓶頸。瞄準套用目標明確、有望引領人工智慧技術升級的基礎理論方向,加強大數據智慧型、跨媒體感知計算、人機混合智慧型、群體智慧型、自主協同與決策等基礎理論研究。大數據智慧型理論重點突破無監督學習、綜合深度推理等難點問題,建立數據驅動、以自然語言理解為核心的認知計算模型,形成從大數據到知識、從知識到決策的能力。跨媒體感知計算理論重點突破低成本低能耗智慧型感知、複雜場景主動感知、自然環境聽覺與言語感知、多媒體自主學習等理論方法,實現超人感知和高動態、高維度、多模式分散式大場景感知。混合增強智慧型理論重點突破人機協同共融的情境理解與決策學習、直覺推理與因果模型、記憶與知識演化等理論,實現學習與思考接近或超過人類智慧型水平的混合增強智慧型。群體智慧型理論重點突破群體智慧型的組織、湧現、學習的理論與方法,建立可表達、可計算的群智激勵算法和模型,形成基於網際網路的群體智慧型理論體系。自主協同控制與最佳化決策理論重點突破面向自主無人系統的協同感知與互動、自主協同控制與最佳化決策、知識驅動的人機物三元協同與互操作等理論,形成自主智慧型無人系統創新性理論體系架構。
布局前沿基礎理論研究。針對可能引發人工智慧範式變革的方向,前瞻布局高級機器學習、類腦智慧型計算、量子智慧型計算等跨領域基礎理論研究。高級機器學習理論重點突破自適應學習、自主學習等理論方法,實現具備高可解釋性、強泛化能力的人工智慧。類腦智慧型計算理論重點突破類腦的信息編碼、處理、記憶、學習與推理理論,形成類腦複雜系統及類腦控制等理論與方法,建立大規模類腦智慧型計算的新模型和腦啟發的認知計算模型。量子智慧型計算理論重點突破量子加速的機器學習方法,建立高性能計算與量子算法混合模型,形成高效精確自主的量子人工智慧系統架構。
開展跨學科探索性研究。推動人工智慧與神經科學、認知科學、量子科學、心理學、數學、經濟學、社會學等相關基礎學科的交叉融合,加強引領人工智慧算法、模型發展的數學基礎理論研究,重視人工智慧法律倫理的基礎理論問題研究,支持原創性強、非共識的探索性研究,鼓勵科學家自由探索,勇於攻克人工智慧前沿科學難題,提出更多原創理論,作出更多原創發現。
2.建立新一代人工智慧關鍵共性技術體系。
圍繞提升我國人工智慧國際競爭力的迫切需求,新一代人工智慧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部署要以算法為核心,以數據和硬體為基礎,以提升感知識別、知識計算、認知推理、運動執行、人機互動能力為重點,形成開放兼容、穩定成熟的技術體系。
知識計算引擎與知識服務技術。重點突破知識加工、深度搜尋和可視互動核心技術,實現對知識持續增量的自動獲取,具備概念識別、實體發現、屬性預測、知識演化建模和關係挖掘能力,形成涵蓋數十億實體規模的多源、多學科和多數據類型的跨媒體知識圖譜。
跨媒體分析推理技術。重點突破跨媒體統一表征、關聯理解與知識挖掘、知識圖譜構建與學習、知識演化與推理、智慧型描述與生成等技術,實現跨媒體知識表征、分析、挖掘、推理、演化和利用,構建分析推理引擎。
群體智慧型關鍵技術。重點突破基於網際網路的大眾化協同、大規模協作的知識資源管理與開放式共享等技術,建立群智知識表示框架,實現基於群智感知的知識獲取和開放動態環境下的群智融合與增強,支撐覆蓋全國的千萬級規模群體感知、協同與演化。
混合增強智慧型新架構與新技術。重點突破人機協同的感知與執行一體化模型、智慧型計算前移的新型感測器件、通用混合計算架構等核心技術,構建自主適應環境的混合增強智慧型系統、人機群組混合增強智慧型系統及支撐環境。
自主無人系統的智慧型技術。重點突破自主無人系統計算架構、複雜動態場景感知與理解、實時精準定位、面向複雜環境的適應性智慧型導航等共性技術,無人機自主控制以及汽車、船舶和軌道交通自動駕駛等智慧型技術,服務機器人、特種機器人等核心技術,支撐無人系統套用和產業發展。
虛擬現實智慧型建模技術。重點突破虛擬對象智慧型行為建模技術,提升虛擬現實中智慧型對象行為的社會性、多樣性和互動逼真性,實現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等技術與人工智慧的有機結合和高效互動。
智慧型計算晶片與系統。重點突破高能效、可重構類腦計算晶片和具有計算成像功能的類腦視覺感測器技術,研發具有自主學習能力的高效能類腦神經網路架構和硬體系統,實現具有多媒體感知信息理解和智慧型增長、常識推理能力的類腦智慧型系統。
自然語言處理技術。重點突破自然語言的語法邏輯、字元概念表征和深度語義分析的核心技術,推進人類與機器的有效溝通和自由互動,實現多風格多語言多領域的自然語言智慧型理解和自動生成。
3..統籌布局人工智慧創新平台。
建設布局人工智慧創新平台,強化對人工智慧研發套用的基礎支撐。人工智慧開源軟硬體基礎平台重點建設支持知識推理、機率統計、深度學習等人工智慧範式的統一計算框架平台,形成促進人工智慧軟體、硬體和智慧型雲之間相互協同的生態鏈。群體智慧型服務平台重點建設基於網際網路大規模協作的知識資源管理與開放式共享工具,形成面向產學研用創新環節的群智眾創平台和服務環境。混合增強智慧型支撐平台重點建設支持大規模訓練的異構實時計算引擎和新型計算集群,為複雜智慧型計算提供服務化、系統化平台和解決方案。自主無人系統支撐平台重點建設面向自主無人系統複雜環境下環境感知、自主協同控制、智慧型決策等人工智慧共性核心技術的支撐系統,形成開放式、模組化、可重構的自主無人系統開發與試驗環境。人工智慧基礎數據與安全檢測平台重點建設面向人工智慧的公共數據資源庫、標準測試數據集、雲服務平台等,形成人工智慧算法與平台安全性測試評估的方法、技術、規範和工具集。促進各類通用軟體和技術平台的開源開放。各類平台要按照軍民深度融合的要求和相關規定,推進軍民共享共用。
4.加快培養聚集人工智慧高端人才。
把高端人才隊伍建設作為人工智慧發展的重中之重,堅持培養和引進相結合,完善人工智慧教育體系,加強人才儲備和梯隊建設,特別是加快引進全球頂尖人才和青年人才,形成我國人工智慧人才高地。
培育高水平人工智慧創新人才和團隊。支持和培養具有發展潛力的人工智慧領軍人才,加強人工智慧基礎研究、套用研究、運行維護等方面專業技術人才培養。重視複合型人才培養,重點培養貫通人工智慧理論、方法、技術、產品與套用等的縱向複合型人才,以及掌握“人工智慧+”經濟、社會、管理、標準、法律等的橫向複合型人才。通過重大研發任務和基地平台建設,匯聚人工智慧高端人才,在若干人工智慧重點領域形成一批高水平創新團隊。鼓勵和引導國內創新人才、團隊加強與全球頂尖人工智慧研究機構合作互動。
加大高端人工智慧人才引進力度。開闢專門渠道,實行特殊政策,實現人工智慧高端人才精準引進。重點引進神經認知、機器學習、自動駕駛、智慧型機器人等國際頂尖科學家和高水平創新團隊。鼓勵採取項目合作、技術諮詢等方式柔性引進人工智慧人才。統籌利用“千人計畫”等現有人才計畫,加強人工智慧領域優秀人才特別是優秀青年人才引進工作。完善企業人力資本成本核算相關政策,激勵企業、科研機構引進人工智慧人才。
建設人工智慧學科。完善人工智慧領域學科布局,設立人工智慧專業,推動人工智慧領域一級學科建設,儘快在試點院校建立人工智慧學院,增加人工智慧相關學科方向的博士、碩士招生名額。鼓勵高校在原有基礎上拓寬人工智慧專業教育內容,形成“人工智慧+X”複合專業培養新模式,重視人工智慧與數學、計算機科學、物理學、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法學等學科專業教育的交叉融合。加強產學研合作,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等機構合作開展人工智慧學科建設。
(二)培育高端高效的智慧型經濟。
加快培育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的人工智慧產業,促進人工智慧與各產業領域深度融合,形成數據驅動、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分享的智慧型經濟形態。數據和知識成為經濟成長的第一要素,人機協同成為主流生產和服務方式,跨界融合成為重要經濟模式,共創分享成為經濟生態基本特徵,個性化需求與定製成為消費新潮流,生產率大幅提升,引領產業向價值鏈高端邁進,有力支撐實體經濟發展,全面提升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
1.大力發展人工智慧新興產業。
加快人工智慧關鍵技術轉化套用,促進技術集成與商業模式創新,推動重點領域智慧型產品創新,積極培育人工智慧新興業態,布局產業鏈高端,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工智慧產業集群。
智慧型軟硬體。開發面向人工智慧的作業系統、資料庫、中間件、開發工具等關鍵基礎軟體,突破圖形處理器等核心硬體,研究圖像識別、語音識別、機器翻譯、智慧型互動、知識處理、控制決策等智慧型系統解決方案,培育壯大面向人工智慧套用的基礎軟硬體產業。
智慧型機器人。攻克智慧型機器人核心零部件、專用感測器,完善智慧型機器人硬體接口標準、軟體接口協定標準以及安全使用標準。研製智慧型工業機器人、智慧型服務機器人,實現大規模套用並進入國際市場。研製和推廣空間機器人、海洋機器人、極地機器人等特種智慧型機器人。建立智慧型機器人標準體系和安全規則。
智慧型運載工具。發展自動駕駛汽車和軌道交通系統,加強車載感知、自動駕駛、車聯網、物聯網等技術集成和配套,開發交通智慧型感知系統,形成我國自主的自動駕駛平台技術體系和產品總成能力,探索自動駕駛汽車共享模式。發展消費類和商用類無人機、無人船,建立試驗鑑定、測試、競技等專業化服務體系,完善空域、水域管理措施。
虛擬現實與增強現實。突破高性能軟體建模、內容拍攝生成、增強現實與人機互動、集成環境與工具等關鍵技術,研製虛擬顯示器件、光學器件、高性能真三維顯示器、開發引擎等產品,建立虛擬現實與增強現實的技術、產品、服務標準和評價體系,推動重點行業融合套用。
智慧型終端。加快智慧型終端核心技術和產品研發,發展新一代智慧型手機、車載智慧型終端等移動智慧型終端產品和設備,鼓勵開發智慧型手錶、智慧型耳機、智慧型眼鏡等可穿戴終端產品,拓展產品形態和套用服務。
物聯網基礎器件。發展支撐新一代物聯網的高靈敏度、高可靠性智慧型感測器件和晶片,攻克射頻識別、近距離機器通信等物聯網核心技術和低功耗處理器等關鍵器件。
2.加快推進產業智慧型化升級。
推動人工智慧與各行業融合創新,在製造、農業、物流、金融、商務、家居等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人工智慧套用試點示範,推動人工智慧規模化套用,全面提升產業發展智慧型化水平。
智慧型製造。圍繞製造強國重大需求,推進智慧型製造關鍵技術裝備、核心支撐軟體、工業網際網路等系統集成套用,研發智慧型產品及智慧型互聯產品、智慧型製造使能工具與系統、智慧型製造雲服務平台,推廣流程智慧型製造、離散智慧型製造、網路化協同製造、遠程診斷與運維服務等新型製造模式,建立智慧型製造標準體系,推進制造全生命周期活動智慧型化。
智慧型農業。研製農業智慧型感測與控制系統、智慧型化農業裝備、農機田間作業自主系統等。建立完善天空地一體化的智慧型農業信息遙感監測網路。建立典型農業大數據智慧型決策分析系統,開展智慧型農場、智慧型化植物工廠、智慧型牧場、智慧型漁場、智慧型果園、農產品加工智慧型車間、農產品綠色智慧型供應鏈等集成套用示範。
智慧型物流。加強智慧型化裝卸搬運、分揀包裝、加工配送等智慧型物流裝備研發和推廣套用,建設深度感知智慧型倉儲系統,提升倉儲運營管理水平和效率。完善智慧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指揮系統、產品質量認證及追溯系統、智慧型配貨調度體系等。
智慧型金融。建立金融大數據系統,提升金融多媒體數據處理與理解能力。創新智慧型金融產品和服務,發展金融新業態。鼓勵金融行業套用智慧型客服、智慧型監控等技術和裝備。建立金融風險智慧型預警與防控系統。
智慧型商務。鼓勵跨媒體分析與推理、知識計算引擎與知識服務等新技術在商務領域套用,推廣基於人工智慧的新型商務服務與決策系統。建設涵蓋地理位置、網路媒體和城市基礎數據等跨媒體大數據平台,支撐企業開展智慧型商務。鼓勵圍繞個人需求、企業管理提供定製化商務智慧型決策服務。
智慧型家居。加強人工智慧技術與家居建築系統的融合套用,提升建築設備及家居產品的智慧型化水平。研發適應不同套用場景的家庭互聯互通協定、接口標準,提升家電、耐用品等家居產品感知和聯通能力。支持智慧型家居企業創新服務模式,提供互聯共享解決方案。
3.大力發展智慧型企業。
大規模推動企業智慧型化升級。支持和引導企業在設計、生產、管理、物流和行銷等核心業務環節套用人工智慧新技術,構建新型企業組織結構和運營方式,形成製造與服務、金融智慧型化融合的業態模式,發展個性化定製,擴大智慧型產品供給。鼓勵大型網際網路企業建設雲製造平台和服務平台,面向製造企業線上提供關鍵工業軟體和模型庫,開展製造能力外包服務,推動中小企業智慧型化發展。
推廣套用智慧型工廠。加強智慧型工廠關鍵技術和體系方法的套用示範,重點推廣生產線重構與動態智慧型調度、生產裝備智慧型物聯與雲化數據採集、多維人機物協同與互操作等技術,鼓勵和引導企業建設工廠大數據系統、網路化分散式生產設施等,實現生產設備網路化、生產數據可視化、生產過程透明化、生產現場無人化,提升工廠運營管理智慧型化水平。
加快培育人工智慧產業領軍企業。在無人機、語音識別、圖像識別等優勢領域加快打造人工智慧全球領軍企業和品牌。在智慧型機器人、智慧型汽車、可穿戴設備、虛擬現實等新興領域加快培育一批龍頭企業。支持人工智慧企業加強專利布局,牽頭或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推動國內優勢企業、行業組織、科研機構、高校等聯合組建中國人工智慧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支持龍頭骨幹企業構建開源硬體工廠、開源軟體平台,形成集聚各類資源的創新生態,促進人工智慧中小微企業發展和各領域套用。支持各類機構和平台面向人工智慧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
4.打造人工智慧創新高地。
結合各地區基礎和優勢,按人工智慧套用領域分門別類進行相關產業布局。鼓勵地方圍繞人工智慧產業鏈和創新鏈,集聚高端要素、高端企業、高端人才,打造人工智慧產業集群和創新高地。
開展人工智慧創新套用試點示範。在人工智慧基礎較好、發展潛力較大的地區,組織開展國家人工智慧創新試驗,探索體制機制、政策法規、人才培育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推動人工智慧成果轉化、重大產品集成創新和示範套用,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引領帶動智慧型經濟和智慧型社會發展。
建設國家人工智慧產業園。依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創新載體,加強科技、人才、金融、政策等要素的最佳化配置和組合,加快培育建設人工智慧產業創新集群。
建設國家人工智慧眾創基地。依託從事人工智慧研究的高校、科研院所集中地區,搭建人工智慧領域專業化創新平台等新型創業服務機構,建設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人工智慧眾創空間,完善孵化服務體系,推進人工智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人工智慧創新創業。
(三)建設安全便捷的智慧型社會。
圍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的目標,加快人工智慧深度套用,形成無時不有、無處不在的智慧型化環境,全社會的智慧型化水平大幅提升。越來越多的簡單性、重複性、危險性任務由人工智慧完成,個體創造力得到極大發揮,形成更多高質量和高舒適度的就業崗位;精準化智慧型服務更加豐富多樣,人們能夠最大限度享受高質量服務和便捷生活;社會治理智慧型化水平大幅提升,社會運行更加安全高效。
1.發展便捷高效的智慧型服務。
圍繞教育、醫療、養老等迫切民生需求,加快人工智慧創新套用,為公眾提供個性化、多元化、高品質服務。
智慧型教育。利用智慧型技術加快推動人才培養模式、教學方法改革,構建包含智慧型學習、互動式學習的新型教育體系。開展智慧型校園建設,推動人工智慧在教學、管理、資源建設等全流程套用。開發立體綜合教學場、基於大數據智慧型的線上學習教育平台。開發智慧型教育助理,建立智慧型、快速、全面的教育分析系統。建立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育環境,提供精準推送的教育服務,實現日常教育和終身教育定製化。
智慧型醫療。推廣套用人工智慧治療新模式新手段,建立快速精準的智慧型醫療體系。探索智慧醫院建設,開發人機協同的手術機器人、智慧型診療助手,研發柔性可穿戴、生物兼容的生理監測系統,研發人機協同臨床智慧型診療方案,實現智慧型影像識別、病理分型和智慧型多學科會診。基於人工智慧開展大規模基因組識別、蛋白組學、代謝組學等研究和新藥研發,推進醫藥監管智慧型化。加強流行病智慧型監測和防控。
智慧型健康和養老。加強群體智慧型健康管理,突破健康大數據分析、物聯網等關鍵技術,研發健康管理可穿戴設備和家庭智慧型健康檢測監測設備,推動健康管理實現從點狀監測向連續監測、從短流程管理向長流程管理轉變。建設智慧型養老社區和機構,構建安全便捷的智慧型化養老基礎設施體系。加強老年人產品智慧型化和智慧型產品適老化,開發視聽輔助設備、物理輔助設備等智慧型家居養老設備,拓展老年人活動空間。開發面向老年人的移動社交和服務平台、情感陪護助手,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
2.推進社會治理智慧型化。
圍繞行政管理、司法管理、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等社會治理的熱點難點問題,促進人工智慧技術套用,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
智慧型政務。開發適於政府服務與決策的人工智慧平台,研製面向開放環境的決策引擎,在複雜社會問題研判、政策評估、風險預警、應急處置等重大戰略決策方面推廣套用。加強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和公共需求精準預測,暢通政府與公眾的互動渠道。
智慧法庭。建設集審判、人員、數據套用、司法公開和動態監控於一體的智慧法庭數據平台,促進人工智慧在證據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檔案閱讀與分析中的套用,實現法院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智慧型化。
智慧城市。構建城市智慧型化基礎設施,發展智慧型建築,推動地下管廊等市政基礎設施智慧型化改造升級;建設城市大數據平台,構建多元異構數據融合的城市運行管理體系,實現對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綠地、濕地等重要生態要素的全面感知以及對城市複雜系統運行的深度認知;研發構建社區公共服務信息系統,促進社區服務系統與居民智慧型家庭系統協同;推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運營全生命周期智慧型化。
智慧型交通。研究建立營運車輛自動駕駛與車路協同的技術體系。研發複雜場景下的多維交通信息綜合大數據套用平台,實現智慧型化交通疏導和綜合運行協調指揮,建成覆蓋地面、軌道、低空和海上的智慧型交通監控、管理和服務系統。
智慧型環保。建立涵蓋大氣、水、土壤等環境領域的智慧型監控大數據平台體系,建成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智慧型環境監測網路和服務平台。研發資源能源消耗、環境污染物排放智慧型預測模型方法和預警方案。加強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區域環境保護和突發環境事件智慧型防控體系建設。
3.利用人工智慧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促進人工智慧在公共安全領域的深度套用,推動構建公共安全智慧型化監測預警與控制體系。圍繞社會綜合治理、新型犯罪偵查、反恐等迫切需求,研發集成多種探測感測技術、視頻圖像信息分析識別技術、生物特徵識別技術的智慧型安防與警用產品,建立智慧型化監測平台。加強對重點公共區域安防設備的智慧型化改造升級,支持有條件的社區或城市開展基於人工智慧的公共安防區域示範。強化人工智慧對食品安全的保障,圍繞食品分類、預警等級、食品安全隱患及評估等,建立智慧型化食品安全預警系統。加強人工智慧對自然災害的有效監測,圍繞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和海洋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構建智慧型化監測預警與綜合應對平台。
4.促進社會交往共享互信。
充分發揮人工智慧技術在增強社會互動、促進可信交流中的作用。加強下一代社交網路研發,加快增強現實、虛擬現實等技術推廣套用,促進虛擬環境和實體環境協同融合,滿足個人感知、分析、判斷與決策等實時信息需求,實現在工作、學習、生活、娛樂等不同場景下的流暢切換。針對改善人際溝通障礙的需求,開發具有情感互動功能、能準確理解人的需求的智慧型助理產品,實現情感交流和需求滿足的良性循環。促進區塊鏈技術與人工智慧的融合,建立新型社會信用體系,最大限度降低人際交往成本和風險。
(四)加強人工智慧領域軍民融合。
深入貫徹落實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推動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人工智慧軍民融合格局。以軍民共享共用為導向部署新一代人工智慧基礎理論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建立科研院所、高校、企業和軍工單位的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促進人工智慧技術軍民雙向轉化,強化新一代人工智慧技術對指揮決策、軍事推演、國防裝備等的有力支撐,引導國防領域人工智慧科技成果向民用領域轉化套用。鼓勵優勢民口科研力量參與國防領域人工智慧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推動各類人工智慧技術快速嵌入國防創新領域。加強軍民人工智慧技術通用標準體系建設,推進科技創新平台基地的統籌布局和開放共享。
(五)構建泛在安全高效的智慧型化基礎設施體系。
大力推動智慧型化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傳統基礎設施的智慧型化水平,形成適應智慧型經濟、智慧型社會和國防建設需要的基礎設施體系。加快推動以信息傳輸為核心的數位化、網路化信息基礎設施,向集融合感知、傳輸、存儲、計算、處理於一體的智慧型化信息基礎設施轉變。最佳化升級網路基礎設施,研發布局第五代移動通信(5G)系統,完善物聯網基礎設施,加快天地一體化信息網路建設,提高低時延、高通量的傳輸能力。統籌利用大數據基礎設施,強化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為人工智慧研發和廣泛套用提供海量數據支撐。建設高效能計算基礎設施,提升超級計算中心對人工智慧套用的服務支撐能力。建設分散式高效能源網際網路,形成支撐多能源協調互補、及時有效接入的新型能源網路,推廣智慧型儲能設施、智慧型用電設施,實現能源供需信息的實時匹配和智慧型化回響。
(六)前瞻布局新一代人工智慧重大科技項目。
針對我國人工智慧發展的迫切需求和薄弱環節,設立新一代人工智慧重大科技項目。加強整體統籌,明確任務邊界和研發重點,形成以新一代人工智慧重大科技項目為核心、現有研發布局為支撐的“1+N”人工智慧項目群。
“1”是指新一代人工智慧重大科技項目,聚焦基礎理論和關鍵共性技術的前瞻布局,包括研究大數據智慧型、跨媒體感知計算、混合增強智慧型、群體智慧型、自主協同控制與決策等理論,研究知識計算引擎與知識服務技術、跨媒體分析推理技術、群體智慧型關鍵技術、混合增強智慧型新架構與新技術、自主無人控制技術等,開源共享人工智慧基礎理論和共性技術。持續開展人工智慧發展的預測和研判,加強人工智慧對經濟社會綜合影響及對策研究。
“N”是指國家相關規劃計畫中部署的人工智慧研發項目,重點是加強與新一代人工智慧重大科技項目的銜接,協同推進人工智慧的理論研究、技術突破和產品研發套用。加強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銜接,在“核高基”(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晶片、基礎軟體)、積體電路裝備等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中支持人工智慧軟硬體發展。加強與其他“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相互支撐,加快腦科學與類腦計算、量子信息與量子計算、智慧型製造與機器人、大數據等研究,為人工智慧重大技術突破提供支撐。國家重點研發計畫繼續推進高性能計算等重點專項實施,加大對人工智慧相關技術研發和套用的支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加強對人工智慧前沿領域交叉學科研究和自由探索的支持。在深海空間站、健康保障等重大項目,以及智慧城市、智慧型農機裝備等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重點專項部署中,加強人工智慧技術的套用示範。其他各類科技計畫支持的人工智慧相關基礎理論和共性技術研究成果應開放共享。
創新新一代人工智慧重大科技項目組織實施模式,堅持集中力量辦大事、重點突破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調動部門、地方、企業和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推進實施。明確管理責任,定期開展評估,加強動態調整,提高管理效率。
四、資源配置
充分利用已有資金、基地等存量資源,統籌配置國際國內創新資源,發揮好財政投入、政策激勵的引導作用和市場配置資源的主導作用,撬動企業、社會加大投入,形成財政資金、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多方支持的新格局。
(一)建立財政引導、市場主導的資金支持機制。
統籌政府和市場多渠道資金投入,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盤活現有資源,對人工智慧基礎前沿研究、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成果轉移轉化、基地平台建設、創新套用示範等提供支持。利用現有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工智慧項目,鼓勵龍頭骨幹企業、產業創新聯盟牽頭成立市場化的人工智慧發展基金。利用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及資本市場融資等多種渠道,引導社會資本支持人工智慧發展。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人工智慧重大項目實施和科技成果轉化套用。
(二)最佳化布局建設人工智慧創新基地。
按照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布局和框架,統籌推進人工智慧領域建設若干國際領先的創新基地。引導現有與人工智慧相關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等基地,聚焦新一代人工智慧的前沿方向開展研究。按規定程式,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合作組建人工智慧領域的相關技術和產業創新基地,發揮龍頭骨幹企業技術創新示範帶動作用。發展人工智慧領域的專業化眾創空間,促進最新技術成果和資源、服務的精準對接。充分發揮各類創新基地聚集人才、資金等創新資源的作用,突破人工智慧基礎前沿理論和關鍵共性技術,開展套用示範。
(三)統籌國際國內創新資源。
支持國內人工智慧企業與國際人工智慧領先高校、科研院所、團隊合作。鼓勵國內人工智慧企業“走出去”,為有實力的人工智慧企業開展海外併購、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和建立海外研發中心等提供便利和服務。鼓勵國外人工智慧企業、科研機構在華設立研發中心。依託“一帶一路”戰略,推動建設人工智慧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聯合研究中心等,加快人工智慧技術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推廣套用。推動成立人工智慧國際組織,共同制定相關國際標準。支持相關行業協會、聯盟及服務機構搭建面向人工智慧企業的全球化服務平台。
五、保障措施
圍繞推動我國人工智慧健康快速發展的現實要求,妥善應對人工智慧可能帶來的挑戰,形成適應人工智慧發展的制度安排,構建開放包容的國際化環境,夯實人工智慧發展的社會基礎。
(一)制定促進人工智慧發展的法律法規和倫理規範。
加強人工智慧相關法律、倫理和社會問題研究,建立保障人工智慧健康發展的法律法規和倫理道德框架。開展與人工智慧套用相關的民事與刑事責任確認、隱私和產權保護、信息安全利用等法律問題研究,建立追溯和問責制度,明確人工智慧法律主體以及相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等。重點圍繞自動駕駛、服務機器人等套用基礎較好的細分領域,加快研究制定相關安全管理法規,為新技術的快速套用奠定法律基礎。開展人工智慧行為科學和倫理等問題研究,建立倫理道德多層次判斷結構及人機協作的倫理框架。制定人工智慧產品研發設計人員的道德規範和行為守則,加強對人工智慧潛在危害與收益的評估,構建人工智慧複雜場景下突發事件的解決方案。積極參與人工智慧全球治理,加強機器人異化和安全監管等人工智慧重大國際共性問題研究,深化在人工智慧法律法規、國際規則等方面的國際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性挑戰。
(二)完善支持人工智慧發展的重點政策。
落實對人工智慧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的財稅優惠政策,通過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支持人工智慧企業發展。完善落實數據開放與保護相關政策,開展公共數據開放利用改革試點,支持公眾和企業充分挖掘公共數據的商業價值,促進人工智慧套用創新。研究完善適應人工智慧的教育、醫療、保險、社會救助等政策體系,有效應對人工智慧帶來的社會問題。
(三)建立人工智慧技術標準和智慧財產權體系。
加強人工智慧標準框架體系研究。堅持安全性、可用性、互操作性、可追溯性原則,逐步建立並完善人工智慧基礎共性、互聯互通、行業套用、網路安全、隱私保護等技術標準。加快推動無人駕駛、服務機器人等細分套用領域的行業協會和聯盟制定相關標準。鼓勵人工智慧企業參與或主導制定國際標準,以技術標準“走出去”帶動人工智慧產品和服務在海外推廣套用。加強人工智慧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健全人工智慧領域技術創新、專利保護與標準化互動支撐機制,促進人工智慧創新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化。建立人工智慧公共專利池,促進人工智慧新技術的利用與擴散。
(四)建立人工智慧安全監管和評估體系。
加強人工智慧對國家安全和保密領域影響的研究與評估,完善人、技、物、管配套的安全防護體系,構建人工智慧安全監測預警機制。加強對人工智慧技術發展的預測、研判和跟蹤研究,堅持問題導向,準確把握技術和產業發展趨勢。增強風險意識,重視風險評估和防控,強化前瞻預防和約束引導,近期重點關注對就業的影響,遠期重點考慮對社會倫理的影響,確保把人工智慧發展規制在安全可控範圍內。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人工智慧監管體系,實行設計問責和套用監督並重的雙層監管結構,實現對人工智慧算法設計、產品開發和成果套用等的全流程監管。促進人工智慧行業和企業自律,切實加強管理,加大對數據濫用、侵犯個人隱私、違背道德倫理等行為的懲戒力度。加強人工智慧網路安全技術研發,強化人工智慧產品和系統網路安全防護。構建動態的人工智慧研發套用評估評價機制,圍繞人工智慧設計、產品和系統的複雜性、風險性、不確定性、可解釋性、潛在經濟影響等問題,開發系統性的測試方法和指標體系,建設跨領域的人工智慧測試平台,推動人工智慧安全認證,評估人工智慧產品和系統的關鍵性能。
(五)大力加強人工智慧勞動力培訓。
加快研究人工智慧帶來的就業結構、就業方式轉變以及新型職業和工作崗位的技能需求,建立適應智慧型經濟和智慧型社會需要的終身學習和就業培訓體系,支持高等院校、職業學校和社會化培訓機構等開展人工智慧技能培訓,大幅提升就業人員專業技能,滿足我國人工智慧發展帶來的高技能高質量就業崗位需要。鼓勵企業和各類機構為員工提供人工智慧技能培訓。加強職工再就業培訓和指導,確保從事簡單重複性工作的勞動力和因人工智慧失業的人員順利轉崗。
(六)廣泛開展人工智慧科普活動。
支持開展形式多樣的人工智慧科普活動,鼓勵廣大科技工作者投身人工智慧的科普與推廣,全面提高全社會對人工智慧的整體認知和套用水平。實施全民智慧型教育項目,在中國小階段設定人工智慧相關課程,逐步推廣編程教育,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寓教於樂的編程教學軟體、遊戲的開發和推廣。建設和完善人工智慧科普基礎設施,充分發揮各類人工智慧創新基地平台等的科普作用,鼓勵人工智慧企業、科研機構搭建開源平台,面向公眾開放人工智慧研發平台、生產設施或展館等。支持開展人工智慧競賽,鼓勵進行形式多樣的人工智慧科普創作。鼓勵科學家參與人工智慧科普。
六、組織實施
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是關係全局和長遠的前瞻謀劃。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機制,瞄準目標,緊盯任務,以釘釘子的精神切實抓好落實,一張藍圖乾到底。
(一)組織領導。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由國家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牽頭統籌協調,審議重大任務、重大政策、重大問題和重點工作安排,推動人工智慧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指導、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規劃任務的部署實施。依託國家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管理部際聯席會議,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推進新一代人工智慧重大科技項目實施,加強與其他計畫任務的銜接協調。成立人工智慧規劃推進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科技部,具體負責推進規劃實施。成立人工智慧戰略諮詢委員會,研究人工智慧前瞻性、戰略性重大問題,對人工智慧重大決策提供諮詢評估。推進人工智慧智庫建設,支持各類智庫開展人工智慧重大問題研究,為人工智慧發展提供強大智力支持。
(二)保障落實。
加強規劃任務分解,明確責任單位和進度安排,制定年度和階段性實施計畫。建立年度評估、中期評估等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機制。適應人工智慧快速發展的特點,根據任務進展情況、階段目標完成情況、技術發展新動向等,加強對規劃和項目的動態調整。
(三)試點示範。
對人工智慧重大任務和重點政策措施,要制定具體方案,開展試點示範。加強對各部門、各地方試點示範的統籌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可複製的經驗和做法。通過試點先行、示範引領,推進人工智慧健康有序發展。
(四)輿論引導。
充分利用各種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及時宣傳人工智慧新進展、新成效,讓人工智慧健康發展成為全社會共識,調動全社會參與支持人工智慧發展的積極性。及時做好輿論引導,更好應對人工智慧發展可能帶來的社會、倫理和法律等挑戰。

內容解讀

國務院近日印發《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出了面向2030年我國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部署構築我國人工智慧發展的先發優勢,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
《規劃》指出,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科技引領、系統布局、市場主導、開源開放等基本原則,以加快人工智慧與經濟、社會、國防深度融合為主線,以提升新一代人工智慧科技創新能力為主攻方向,構建開放協同的人工智慧科技創新體系,把握人工智慧技術屬性和社會屬性高度融合的特徵,堅持人工智慧研發攻關、產品套用和產業培育“三位一體”推進,全面支撐科技、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
《規劃》明確了我國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的戰略目標:到2020年,人工智慧總體技術和套用與世界先進水平同步,人工智慧產業成為新的重要經濟成長點,人工智慧技術套用成為改善民生的新途徑;到2025年,人工智慧基礎理論實現重大突破,部分技術與套用達到世界領先水平,人工智慧成為我國產業升級和經濟轉型的主要動力,智慧型社會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到2030年,人工智慧理論、技術與套用總體達到世界領先水平,成為世界主要人工智慧創新中心。
《規劃》提出六個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構建開放協同的人工智慧科技創新體系,從前沿基礎理論、關鍵共性技術、創新平台、高端人才隊伍等方面強化部署。
二是培育高端高效的智慧型經濟,發展人工智慧新興產業,推進產業智慧型化升級,打造人工智慧創新高地。
三是建設安全便捷的智慧型社會,發展高效智慧型服務,提高社會治理智慧型化水平,利用人工智慧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促進社會交往的共享互信。
四是加強人工智慧領域軍民融合,促進人工智慧技術軍民雙向轉化、軍民創新資源共建共享。
五是構建泛在安全高效的智慧型化基礎設施體系,加強網路、大數據、高效能計算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升級。
六是前瞻布局重大科技項目,針對新一代人工智慧特有的重大基礎理論和共性關鍵技術瓶頸,加強整體統籌,形成以新一代人工智慧重大科技項目為核心、統籌當前和未來研發任務布局的人工智慧項目群。
《規劃》強調,要充分利用已有資金、基地等存量資源,發揮財政引導和市場主導作用,形成財政、金融和社會資本多方支持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的格局,並從法律法規、倫理規範、重點政策、智慧財產權與標準、安全監管與評估、勞動力培訓、科學普及等方面提出相關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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