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是2019年4月14日國務院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
  • 發布機關:國務院
  • 發文字號:國函〔2019〕38號
  • 成文時間:2019年4月14日
  • 發布時間:2019年4月30日
通知發布,通知全文,

通知發布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9-00042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對外經貿合作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4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函〔2019〕38號
發布日期:
2019年04月30日
主 題 詞:

通知全文

國務院關於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
國函〔2019〕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一項戰略舉措,在我國改革開放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自貿試驗區所在省市和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貿試驗區功能定位和特色特點,全力推進制度創新實踐,形成了自貿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將在全國範圍內複製推廣。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複製推廣的主要內容
(一)在全國範圍內複製推廣的改革事項。
1.投資管理領域:“公證‘最多跑一次’”、“自然人‘一人式’稅收檔案”、“網上辦理跨區域涉稅事項”、“最佳化涉稅事項辦理程式,壓縮辦理時限”、“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制度”等5項。
2.貿易便利化領域:“海運危險貨物查驗信息化,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污染危害性貨物合併申報”、“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境通關全流程‘一單多報’”、“保稅燃料油跨港區供應模式”、“海關業務預約平台”、“生產型出口企業出口退稅服務前置”、“中歐班列集拼集運模式”等6項。
3.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審批告知承諾制、市場主體自我信用承諾及第三方信用評價三項信用信息公示”、“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單’(數據清單、行為清單、套用清單)編制”、“實施船舶安全檢查智慧型選船機制”、“進境糧食檢疫全流程監管”、“最佳化進口糧食江海聯運檢疫監管措施”、“最佳化進境保稅油檢驗監管制度”等6項。
(二)在自貿試驗區複製推廣的改革事項。
投資管理領域:“推進合作制公證機構試點”。
二、高度重視複製推廣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刻認識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的重大意義,將複製推廣工作作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舉措,更大力度轉變政府職能,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著力推動制度創新,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逐步構建與我國開放型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新體制、新模式,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不斷增強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
三、切實做好組織實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將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列為本地區重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實施力度,強化督促檢查,確保複製推廣工作順利推進,改革試點經驗落地生根、取得實效。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完成複製推廣工作。需報國務院批准的事項要按程式報批,需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檔案和部門規章規定的,要按法定程式辦理。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適時督查複製推廣工作進展和成效,協調複製推廣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複製推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國務院。
附屬檔案: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任務分工表
國務院
2019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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