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的決定
  • 外文名:無
  • 修訂者:李克強  
  • 時間:2013年5月30日
基本信息,內容,

基本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36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的決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李克強
2013年5月30日

內容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合資保險公司、獨資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2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其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第二款修改為:“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應當由其總公司無償撥給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的營運資金。”
本決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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