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行全國投入產出調查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行全國投入產出調查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87年03月31日發布,自1987年03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行全國投入產出調查的通知
  • 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1987年03月31日
  • 實施日期:1987年03月3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切實做好我國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加強對社會經濟發展的科學管理工作,奠定巨觀決策和編制“八五”計畫的科學基礎,經國務院批准,進行全國投入產出調查,編制一九八七年全國投入產出表;以後每五年進行一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入產出表,是反映、研究和定量分析社會再生產全過程各領域(生產、分配、交換、消費)之間,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地區之間及其與國際間的經濟技術聯繫,制定社會經濟發展計畫和預測發展趨勢的重要工具。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有計畫的商品經濟的發展,搞好投入產出調查工作,編制投入產出表,對於進一步提高我國社會經濟巨觀管理水平,加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二、進行投入產出調查,編制投入產出表,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在全國範圍內,對國民經濟各部門的投入結構、投資結構、庫存結構、城鄉居民和社會消費結構、進出口結構等情況進行重點調查,涉及到財政、金融、計畫、統計、財務、物資、生產、投資等許多方面。各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根據編制投入產出表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所承擔的調查任務。各級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積極配合,保證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為了加強對全國投入產出調查和編表工作的領導,經國務院同意,成立全國投入產出調查協調小組,由馬洪同志任組長,張塞同志任副組長,國務院經濟技術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科委、財政部、鐵道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統計局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協調小組負責審定有關編制投入產出表的基本原則、模型設計、調查方案、編表方案和組織論證等工作,協調並研究處理各有關部門在調查和編表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日常工作,由國家統計局負責,不另設機構,不增加編制。
四、進行全國投入產出調查和編制投入產出表,所需經費,由統計部門提出概算,商財政部門研究解決。
五、一九八七年全國投入產出表的編制工作要於一九八八年底完成。具體事項由國家統計局另行通知。
附:全國投入產出調查協調小組成員名單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全國投入產出調查協調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馬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總幹事)
副組長:張塞(國家統計局局長)
組員:馬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顧問)
吳明瑜(國家科委副主任)
項懷誠(財政部副部長)
李森茂(鐵道部副部長)
李泊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常務幹事)
周宏仁(國家計委委員、國家經濟信息中心副主任)
烏家培(國家經濟信息中心總經濟師)
魯兵(國家經委委員、經濟綜合局局長)
王桂五(國家體改委流通組組長)
楊樹莊(國家統計局平衡司司長)
劉桂蘇(財政部綜合計畫司副司長)
吳曉玲(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套用理論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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