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01年08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通知
  • 發文字號:國辦發〔2001〕59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 成文日期:2001年08月15日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文化市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在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的同時,始終努力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力地促進了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的不斷提高。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文化市場秩序的混亂狀況依然存在,突出反映在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遊戲經營場所、歌舞娛樂服務場所、音像製品經營場所、出版物和計算機軟體市場、印刷業及文物市場的經營管理混亂,違法違規行為屢有發生,出現不少低級庸俗、愚昧迷信、暴力、淫穢、賭博甚至反動等內容,敗壞社會風氣,影響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尤其是嚴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人民民眾對此反映強烈,必須進行大力整頓和規範。
為進一步做好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要充分認識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重要意義,以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將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文化市場直接關係到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對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促進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不斷提高,為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都具有重大影響。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既是鞏固我國現代化建設與改革開放成果、進一步樹立良好國際形象的重大舉措,也是全面推進社會文明進步的內在要求。為此,要按照《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國發〔2001〕11號)要求,把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工作作為2001年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重點之一,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專項整治。
二、突出重點,標本兼治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要著重做好以下工作:查處非法經營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加強對電子遊戲經營場所、歌舞娛樂服務場所的監管;開展“掃黃”“打非”鬥爭,打擊侵權盜版、製販非法出版物等違法犯罪活動,整頓音像製品經營場所、出版物和計算機軟體市場以及印刷業;打擊盜賣和走私文物。對民眾反映強烈、後果嚴重、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要依法抓緊從嚴懲處,並加大曝光力度,營造強大的輿論攻勢;同時,要追根溯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制度,強化管理,實現標本兼治。
三、明確分工,密切配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文化市場的整頓和規範,各有關部門負責文化市場整頓和規範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有關方面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通過專項整治,使文化市場違法違規經營活動滋生蔓延的勢頭得到明顯遏制。
(一)整頓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由信息產業部會同公安部、文化部、工商總局等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工作重點是對現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中存在的無證照經營、非節假日準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含有不健康內容的電子遊戲活動,以及利用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對有關部門原已批准和註冊登記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要重新進行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不予重新登記;經重新審核登記合格,並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要嚴格執行《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整頓期間停止審批新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整頓工作結束後要控制總量,從嚴審批。
(二)整頓電子遊戲經營場所。
由文化部會同國家經貿委、公安部、外經貿部、信息產業部、工商總局等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工作重點是堅決壓縮電子遊戲經營場所總量,爭取到2001年底前壓縮一半以上。總量較大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壓縮到1000家以下。嚴厲打擊非法電子遊戲經營活動,堅決銷毀違法電子遊戲機型、機種,依法取締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電子遊戲經營場所。
(三)整頓歌舞娛樂服務場所。
由公安部會同監察部、文化部、工商總局等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工作重點是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檢查歌舞娛樂服務場所硬體設施、消防安全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檢查有關部門是否嚴格執行不得審批新的歌舞娛樂服務場所的規定,依法嚴厲打擊歌舞娛樂服務場所中賣淫嫖娼、賭博、吸毒販毒等社會醜惡現象;公安機關要加大對歌舞娛樂服務場所的管理和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取締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等非法經營場所。
(四)整頓音像製品經營場所。
由文化部會同公安部、工商總局、新聞出版總署等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工作重點是大力整頓音像製品經營秩序,全面清理並於2001年底前全部關閉以出租、招商方式經營音像製品的場所,依法嚴厲打擊反動、淫穢及盜版等非法音像製品經營活動。堅決打擊走街串巷兜售非法音像製品的行為,大力推進音像製品集中配送、連鎖經營,努力提高正版音像製品的市場占有率。停止審批並繼續壓縮城鄉錄像放映場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要帶頭使用正版音像製品。
(五)整頓出版物和計算機軟體市場。
由新聞出版總署(國家著作權局)會同公安部、信息產業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等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工作重點是取締和關閉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出版物(含光碟,下同)和計算機軟體銷售網點,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出版、經營和侵權盜版行為,重點打擊製販非法出版物和盜版團伙,摧毀其製作、儲運窩點和地下發行網路,嚴厲打擊海上走私出版物和計算機軟體活動,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進一步加強對出版物市場的監控,加大對城市街頭和社區非法游商的治理力度,重點查繳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穢色情出版物、盜版出版物、盜版軟體和宣揚偽科學類出版物。
(六)整頓印刷業。
由新聞出版總署會同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工作重點是全面檢查印刷企業開辦條件是否具備,從事印刷經營的範圍是否合法,印刷手續是否齊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產品質量是否符合標準,有無違法違規印刷行為等;對非法印刷大案要案多發地區要進行重點整治,堅決取締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印刷廠點,嚴查制售假商標標識、假包裝物的印刷廠點,嚴防假冒偽劣產品喬裝打扮混入市場,嚴懲犯罪分子;調整印刷業結構,研究制定印刷企業資質條件和總量結構、布局規劃,規範審批及監管程式,合理控制總量,使印刷企業低水平重複建設的狀況明顯改變。
此外,還要做好文物市場秩序的整頓和規範工作,由文化部會同公安部、國家文物局等部門,重點打擊盜賣和走私文物行為,依法嚴懲犯罪分子。
四、加強執法,狠抓落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切實措施,大力推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要健全執法機構,充實執法人員,落實執法經費。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文化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的銜接,堅決糾正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以罰代刑現象。
各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組織領導下,儘快開展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專項行動。對前一階段已經部署的整頓電子遊戲經營場所、歌舞娛樂服務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工作,有關部門要繼續進行全面檢查,集中揭露、曝光,查處一批大案要案,並從中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治本的措施,防止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反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從貫徹落實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認真抓好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的專項行動。要廣泛宣傳和發動民眾,自覺抵禦腐朽文化的侵蝕。要不斷完善文化市場秩序,剷除腐朽文化賴以滋生的土壤,發展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文化。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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