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2001年10月31日發布,自2001年10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1年10月31日
  • 實施日期:2001年10月3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稅收徵收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良好的稅收秩序是確保國家財政收和的得要基礎,是實現政府巨觀經濟調控目標的前提條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序運行的重要保證。2001年4月,國務際召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以來,全國各級稅務和公安機關按照統一部署,組織了以深入打擊騙取出口退稅活動、進行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專項檢查和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為重點的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稅收秩序仍沒有得到根本改善,一些長期干擾稅收秩序的問題仍未徹底解決,偷稅、騙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涉稅違法案件不斷發生,越權減免稅象仍然存在。為進一步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改善稅收征管環境,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打擊騙取出口退稅活動,深入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下一階段打擊騙取出口退稅活動的工作重點是:抓好已破獲案件的行政處理和司法處理,盡最大可能挽回損失。在此基礎上,要加強調查研究,通過制度建設和完善工作機制,從根本上防範騙取出口退稅。深入開展對商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個人所得稅的專項檢查,進一步擴大重點檢查的地區和行業範圍,務求查深查透。在專項檢查過程中,各級稅務機關要及時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加強工作指導,推廣先進經驗,促進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工作平衡發展。
二、嚴厲查處涉稅大案要案
偽造、倒賣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仍然是當前重大涉稅違法犯罪活動的主要方式,稅務部門要注意研究不法分子的作案方式、手段和特點,摸清規律,及時發現並予以嚴厲查處,盡最大努力減少稅款流失;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切實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堅決打擊涉稅犯罪活動,嚴懲犯罪分子。對在查處涉稅違法犯罪中出現的司法解釋問題,稅務和公安機關要及時與檢察院、法院溝通,保證依法從重從快地打擊涉稅違法犯罪活動。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稅務、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對以地方和部門、單位利益為由,消極抵制稅務和公安機關工作的,地方務級政府要嚴肅處理。
三、清理稅收違規檔案
整頓工作開展以來,各級稅務機關清理出一批違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檔案,有的已經糾正,但仍有相當部分未得到糾正。稅收秩序事關國家經濟大局,各地區、各部門務必從講政治的高度,認清統一稅法、加強征管的重要性,於2001年年底前堅決糾正各類稅收違規檔案。對清理不力,拒不糾正甚至繼續出台違規檔案的有關領導和責任人,要依法嚴肅處理。
四、進一上步加強稅收徵收管理
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的核心是堵塞漏洞,加強征管。建設一支過硬的稅收執法隊伍,是規範稅收秩序的重要保證。要通過加強教育培訓,提高稅務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通過整頓執法隊伍,強化對基層徵收單位行政管理權和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剷除腐敗,純潔隊伍,規範執法行為。要針對前一階段工作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研究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進措施。屬於制度不健全的,要研究制定新的工作制度,堵塞漏洞,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屬於制度不落實的,要強化領導責任,落實各項工作制度。要繼續完善“金稅工程”等現代化征管手段,不斷提高稅收征管水平。
五、加強輿論宣傳工作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宣傳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全民納稅意識。通過對典型案例曝光,普及稅法知識,在全社會形成依法納稅的良好風尚。
六、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工作涉及面廣,影響大,牽動方方面面的利益,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在全面貫徹執行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基礎上,突出工作重點,堅決克服地方保護主度,排除阻力,使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工作落到實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00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b4439--010115w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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