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旅遊協調小組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旅遊協調小組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86年03月01日發布,自1986年03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1986年03月01日
  • 實施日期:1986年03月0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旅遊綜合規定
  我國擁有勘稱世界第一流的旅遊資源,發展旅遊事業大有可為。旅遊業資金周轉較快,外匯收入較多,通過旅遊事業的發展,可以擴大就業,提高有關行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帶動其它行業的發展,還可以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和同世界各國人民的友好交往,發展旅遊事業是我國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政治上也有重要意義。發展旅遊事業涉及方面很多,必須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加以規劃和部署,各地區、各部門對此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為了協調各方面的工作,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旅遊協調小組。
組長:谷牧
副組長:王書明(國務院副秘書長)
劉中一(計委副主任)
成員:韓克華(旅遊局局長)
盛樹仁(經委副主任)
李朋(財政部副部長)
劉鴻儒(人民銀行副行長)
儲傳亨(建設部副部長)
陳士能(輕工部副部長)
萇毅(鐵道部副總調度長)
王展意(交通部副部長)
管德(民航局副局長)
胡邦定(物價局副局長)
謝辰生(文化部文物局顧問)
國務院旅遊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國務院辦公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