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2月15日,國務院印發了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在全國城鎮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決定從1988年起,用三五年時間,在全國城鎮分期分批把住房制度改革推開。具體政策包括:合理調整公房租金;從實際出發...
1988年2月25日,國務院以國發〔1998〕11號印發《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在全國城鎮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該《方案》分改革的目標與今後幾年的任務、分年度的安排、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具體政策3部分。 具體政策是:合理調整公房租金;從實際出發確定發...
與其他各項改革一樣,住房制度改革也是在探索中不斷前進,在調整中逐步展開。根據相關重大決策出台以及實踐中執行的效果,中國住房制度改革大體上經歷了三個10年:1978-1988年的探索試階;1988-1998年在全國逐步推開和深化階段;1998年至今實行的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住房保障制度階段。第一階段:探索和試點 1949~1979...
合作建房作為一種制度,基本上與住房制度改革是同步提出的。1988年2月,國務院在《關於在全國城鎮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暫時沒有進入改革行列的城鎮,要積極創造條件,先實行新房新租、舊房超標準加租,以及集資建房,組織建房合作社等單項改革。”以後的國務院房改檔案中,都把集資合作...
(二)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發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規範住房交易市場。(三)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堅持在國家統一政策目標指導下,地方分別決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堅持國家、單位和個人...
1986年6月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土地管理法》,明確了建設用地出讓有償使用的辦法;1988年12月全國人大審議通過《關於修改的決定》,確定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的制度,為建立土地市場奠定了法律基礎。1988年1月國務院召開全國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並於1988年2月發布了《關於印發在全國城鎮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
1.單位出售公有住房的範圍。 近期售房主要是機關集中宿舍區以外的零星、分散的單元式住宅樓房。 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堅持自願的原則。2.單位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實行標準價,職工購房時, 可以一次付款,也可分期付款。(三)建立住房公積金。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 在中央機關住房制度改革起步以後,結合工資制度改革...
自1988年9月省政府頒布《廣東省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意見》以來,各地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積極推行了住房制度改革。目前,全省已有20個地級以上市,65個縣(市)進行了住房制度改革,為下一步住房改革積累經驗,奠定了基礎。為了進一步深化我省住房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
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1994年7月18日)。全文 國發〔1994〕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設的發展,特作如下決定:一、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
全省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堅持政府、單位、個人三者共同負擔的原則。充分發揮三者積極性,擴大資金來源,加快住房建設步伐。--堅持租、售、建、管並舉的原則。努力形成一個提高租金、促進售房、回收資金、多建新房、加強管理的聯帶序列。--堅持在統一政策下的因地制宜、分散決策的原則。房改以市...
1988年2月25日 國務院印發《關於在全國城鎮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1998年2月25日至26日 中共十五屆二中全會在北京舉行 全會全面分析了我國經濟形勢,認為總的形勢是好的,中央關於經濟工作的決策和部署是完全正確的。全會審議通過擬向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名單和擬向全國政協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