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電子信函業務

國內電子信函業務是指採用傳真方式將通信內容的複製件投交收件人的業務。其特點是:將郵政服務與電子傳輸技術相結合,速度快,服務水平高,安全方便。凡按業務規定的印刷品或手寫的各種書面通信材料及圖像、圖表(哂製圖表除外)均可作為國內電子函件寄遞。注有“機密”或“秘密”字樣的不可作為電子信函交寄。

用戶交寄國內電子信函可到辦理此項業務的郵政局交寄,也可通過電話通知速遞部門上門攬收。投遞局從傳真機上收到電子信函後,按寄件人要求採用特快專遞郵件傳遞、電話通知收件人到局領取或轉發至收件人自備傳真機的方式投交收件人。20世紀80年代,一些國家相繼開辦了國內電子信函業務。中國於1992年7月首先在各省會市郵政局和已開辦國際電子信函的郵政局辦理國內電子信函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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