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發行額管理制度

國債發行額管理制度,亦稱“赤字管理方式”。在我國,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年以當年的預算赤字和還本付息所需金額來核定該年度的國債發行額度的國債管理方式。每年的國債發行計畫,通常是在上一年第四季度根據對國家財政預算收支情況的測算進行編制。這個計畫將作為國家預算的一部分上報國務院,由國務院在下一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提請審議。一旦通過,國債發行計畫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當年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發生了變化,需要追加或削減國債發行,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批後才能執行。2006年起不再實行,改為實施國債餘額管理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債發行額管理制度
  • 別名:赤字管理方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