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償債率是指某年的國債還本付息額占當年財政收入的比率,即當年財政收入中用於償還債務的部分所占的份額,該比率衡量的是一國在一定時期內中央政府償還債務的能力,該比率越低,說明中央政府的償債能力越強。
公式:
國債償債率=(當年還本付息支出額÷當年財政收入總額)×100%。
我國的國債償債率:
1989年以前我國的國債償債率在3%左右,其原因在於我國從1986年才開始進行國債的還本付息。從1990年起國債償債率呈迅速上升趨勢,從1990年的11%直線上升到1992年的35%,以後雖有所下降,但從1995年起又開始回升,到1998年達到最高水平46%。這表明,中央政府的償債能力越來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