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30年

國企改革30年

《國企改革30年》是2008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謝魯江、劉解龍、曹虹劍。本書講述了30年間中國國有企業的改革歷程。

基本介紹

  • 書名:國企改革30年
  • ISBN:978-7-5438-5494-9
  • 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年11月
目錄,基本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圖書目錄,經典書載,

目錄

圖書信息
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經典書載

基本信息

《國企改革30年(1978~2008)——走向市場經濟的中國國有企業》

作者:謝魯江,劉解龍,曹虹劍。




印刷時間:2008年11月



版次:1版1次

開本:16開787*1092

作者簡介

謝魯江:經濟學博士,中共中央黨校教授,博士生導師。重點研究國有企業改革問題和中國的工業化道路問題,從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和西方經濟學的教學工作。他師從於我國著名經濟學家王珏教授,合著有《論現代公有制—-關於公有制實現形式的探討》一書,榮獲2000年第十二屆中國圖書獎,還編、著有《論現代企業制度》、《走向股份制》、《西方經濟學》等,是我國研究國有企業改革問題的知名專家。
劉解龍:教授,1961年生,湖南靖州人。現為長沙理工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黨委書記、湖南循環經濟研究基地首席專家。曾在商業、公安、政府和黨校等部門工作。1995年調入原長沙電力學院,1996年破格晉升副教授,1999年破格晉升教授,1998/1999年為中央黨校訪問學者,中南大學商學院博士研究生。
曹虹劍,男,湖南師範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畢業於湖南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在《中國工業經濟》、《經濟學動態》、《自然辯證法研究》、《科學學研究》、《改革》、《湖南師範大學社科學報》、《上海經濟研究》、《消費經濟》等期刊發表論文20餘篇。在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專著1部,在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合著1部(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國家重點圖書)。主持省級課題1項;參與國家級、省部級課題多項。曾指導學生榮獲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湖南省一等獎、全國二等獎。研究領域為:企業理論、產業經濟學與新制度經濟學。

內容簡介

本書認為,我國國企改革的歷程,是走向市場經濟的歷程,大體上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在計畫經濟下的改革(1978~1991)。它是計畫經濟體制內部放權讓利的改革,重點是調整政府與國有企業之間的生產管理許可權和利益分配關係。?

第二個階段則是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的改革(1992~2002)。在這一階段,國有企業改革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改革的目標模式,根本目的是使國有企業由計畫經濟的細胞轉變成為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

第三個階段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改革(2003~2008)。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已經建立,國有企業則進入了在市場體制之下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的新階段。

圖書目錄

導言:走向市場經濟——國有企業改革的主旋律

第一篇 衝破樊籬(1978~1991)
第一章 計畫經濟體制下的國營企業

第二章 擴大企業自主權

第三章 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四章 利改稅和轉換企業經營機制

第五章 獨立自主的商品生產經營者

附錄一:大事記

附錄二:典型案例選

附錄三:突出觀點

第二篇 艱難探索(1992~2002)

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發表,黨的十四大召開,到2002年黨的十六大召開,這10年的時間,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模式,從計畫經濟體制徹底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過程,這個過程也可以看做是國有企業改革的第二個階段。

第六章 改革目標模式:構建現代企業制度

第七章 積極探索公有制的多種實現形式

第八章 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及運營

第九章 國企脫困及抓大放小

第十章 財產權利及資產經營

附錄一:大事記

附錄二:典型案例選

附錄三:突出觀點

第三篇 深化改革(2003~2008)
   
2002年黨的十六大召開,到2007年黨的十七大召開,直至2008年改革開放30年,代表著國有企業改革已經邁入了第三個階段,即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深化改革、發展壯大的階段。

第十一章 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第十二章 國有經濟的戰略定位及結構調整

第十三章 國企國資改革走上法制化軌道

第十四章 構建中國的跨國公司

第十五章 增強競爭力、控制力、影響力

附錄一:大事記

附錄二:典型案例選

附錄三:突出觀點

結束語:國有企業改革——突破成就斐然,完善任重道遠

後記:寫作說明

經典書載

1978年到1991年,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到鄧小平同志南方談話和黨的十四大之前,即從宣布全黨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到擺脫市場經濟姓社姓資的禁錮,宣布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一個時間段,可以看做是國有企業改革的第一個階段。

之所以把這一時間段劃分為第一階段,最根本的原因還在於,它是在計畫體制下的改革。當時計畫與市場的爭論並未得出結果,改革的主體思路就是:在保留政府計畫管理和控制的前提下,放開搞活國有企業。因此,這一個階段的改革,實際上是在計畫經濟體制內部不斷調整政府與企業關係的改革。

這一階段的改革進程鮮明地反映出了上述特徵,即這一個階段的改革,圍繞的重點就是不斷調整政府與國有企業之間的生產經營管理許可權及利益分配關係。按照這一重點為線索,我們又可以把這一階段分出四個小的階段,即擴大企業自主權的階段;利改稅階段;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階段;轉化企業經營機制階段。其中擴大企業自主權和推行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是兩個大的階段,反映了國有企業改革第一個階段的主要內容和任務。而利改稅和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則是兩個小的過渡階段。利改稅可以說是擴大企業自主權改革與推行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之間的過渡階段;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則可以看做是承包制與股份制之間的過渡階段。這兩個過渡階段雖然短暫一些,但是卻更為尖銳地提出了如何處理國家與企業之間的利益關係問題(利改稅),如何真正落實政企分開、確認國有企業作為獨立自主的商品生產經營者的地位或身份問題(轉換企業經營機制)。

這一階段改革的實質,也是改革的一個內在的必然邏輯,同時也是這一階段改革所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就是確立了國有企業作為獨立自主的商品生產經營者的地位或身份。這是對計畫經濟的最根本的突破。

形象地說,這一階段的改革,可以說是“定性質”或“定身份”的改革,即最終明確國有企業是獨立自主的商品生產經營者。由此我們就可以認識到這個階段改革的內在的推進邏輯,即國有企業在逐步地擺脫政府的集權式管理,逐步地成為獨立自主的商品生產經營者。而政府作為改革的決策者和操控著,在這一階段所確立的國有企業改革的最高目標,也是要讓國有企業最終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自主的經濟實體。因此,無論從企業的內在要求還看,還是從政府推動改革發展的方向來看,其最終指向是一致的,反映了一種歷史邏輯的必然性。

這一邏輯,從現象上來看,就是一個不斷衝破計畫經濟樊籬的過程。

我們可以再把導言裡的話在這裡重複一遍:依據對社會主義的傳統理解,商品經濟在社會主義社會是不允許存在和發展的,在一定階段允許保留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也是要予以限制並促使其逐漸消亡的。受此認識所決定,計畫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企業,只是一個單純的生產單位,人財物、產供銷,都受到政府指令性計畫的支配。企業沒有生產經營自主權,也不允許從事真正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由此可見,否定企業商品生產經營者的身份或性質,是與政府對企業的絕對支配地位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在認識上來說,是邏輯完全一致的,是“一個硬幣的兩面”。因此,要搞活企業,政府就要放鬆對企業的管制,從向企業放權讓利開始做起。而企業獲得自主權的結果,就必然是積極從事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這又反過來要求政府進一步向企業放權。在這個放權搞活企業、搞活的企業要求進一步放權的改革過程中,國有企業就一步一步地向獨立的商品生產經營者的地位邁進。而整個經濟體制,也從否定商品經濟,到允許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存在,再到積極鼓勵企業和社會發展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再到確認商品經濟不可逾越,我國是有計畫的商品經濟,直至最終走上市場化的道路。回顧這一過程,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國有企業商品生產經營者的身份或性質的確認,在整個經濟體制由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歷史進程中的關鍵意義。

這個階段,反映整個歷史進程內在邏輯的最為重要的指導性檔案,第一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公報(1978),它開啟了整個改革開放的新時代。第二是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1984)。對於整個經濟體制改革,對於國有企業改革來說,這一《決定》提出了特別重要、也特別明確的兩個論點:第一,“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是社會經濟發展不可逾越的階段”;第二,“增強企業的活力,特別是增強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業的活力,是以城市為重點的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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